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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2-15
文     号: 翼政办发〔2023〕61号 发布日期: 2023-12-15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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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

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15


翼城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临组通字〔2022〕39号)、中共翼城县委办公室《关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翼办发〔2022〕12号)中共翼城县委办公室、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高质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14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按需招聘、科学配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志愿到社区工作

3.具有翼城县户籍或生源地为翼城县

4.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组织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服务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或受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的;

7.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8.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招聘资格条件中(包括服务期、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翼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che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见招考公告。

3、报名网址:http://www.yicheng.gov.cn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30KB)。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

资格初审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1、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

2、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翼城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招聘岗位。

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cheng.gov.cn)发布通知。

3、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4、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100元,逾期未缴费的,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常识、职业道德、县情等基础知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诚信报名考生承诺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天公布。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以面试成绩评委评分最高成绩者优先。

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五人每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全程录音摄像)

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综合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县招聘领导小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察组具体负责,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必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临组通字〔2022〕39号)文件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按照“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薪酬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并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社区所在乡镇组织考核,并与考核合格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3年,聘用期包括试用期),为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建立聘用人员档案,受聘人员享受应聘岗位全部待遇。每年年底由乡镇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依据。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翼城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长:杨海林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范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吉清泽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县政府副县长

员:侯文君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吴金亮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党建办主任

吉顺俭县财政局局长

薛雅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程俊杰县民政局局长

杨晓清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翟力龙县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

唐兴镇党委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薛雅强同志兼任。

六、工作纪律

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提高效率,确保招聘工作圆满完成。严格按程序做好安全保密等环节的工作。杜绝考试事故发生,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合法合规进行。

2.严格招聘程序。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严肃工作纪律。要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培训教育,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回避制度,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人社局0357-4922596

民政局0357-4922595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2.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3.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61号附件1、2、3、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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