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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工信和科技局关于遴选数码3C购新销售商户的公告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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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临汾市商务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临汾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商市〔2024〕76号)及《临汾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数码3C购新活动,我县拟于2025年2月至12月开展数码3C购新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数码3C购新销售商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厂商品牌授权;

2.企业需诚信经营,无经营异常;

3.企业需具备完善的进、销、装台账管理制度,以备核查;

4.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5.协助消费者完成服务平台上相关信息的登记录入,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保证信息登记的真实性、有效性;

6. 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应公示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发现销售企业利用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虚假折扣、价格承诺不实等行为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资格,按有关规定责令退还补贴、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电信、联通、移动公司向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上报山西省商务厅通过的白名单门店。

8、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防疫等相关规定,近一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从事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销售经营稳健,具有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10、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11、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诚信守法经营;

12、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并提供以上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翼城县数码3C购新销售商户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厂商品牌授权承诺函复印件;

4、商户需指定唯一门店为销售端,提供门头照片及地址;

5、商户需诚信经营,无经营异常,“信用中国”查询情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截图无异常;

6、商户门店应有视频监控设施,且具备保存视频六个月的条件,提交截图,以备核查;

7、商户需具备完善的进、销、装台账管理制度,提交截图,以备核查。

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县工科局市场科。

电  话:4922172     邮箱:ycxjxj2012@163.com


附件:翼城县数码3C购新销售商户报名表

翼城县工信和科技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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