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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3年翼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23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教学管理、农民教育培训或经历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培训机构。
二、目标任务
2023年翼城县计划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398人,其中乡村治理及农村社会事业带头人78人,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150人,种养加技能提升170人。按照目标任务,除公办院校外,另遴选2家培训机构。
三、资质要求
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农民培育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不予参加遴选:(1)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2)上年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本年度不得承担培训任务;(3)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4)有群众投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5)有银行诚信不良记录的。
四、遴选认定程序
1.翼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培训机构公告。
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3.翼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会,择优遴选培训机构,提交翼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认,用以承担2023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4.将认定结果在翼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3年翼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
2.报名地址:翼城县农业农村局(翼城县解放西街农业服务大楼四层418室)
六、其他
报名时需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报表、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培训实施方案及资质要求等。材料按照要求编排目录,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于2023年7月25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五份送达或邮寄至我局,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石永丽 联系电话:0357-6550223
邮政编码:043500
附件:2023年翼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翼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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