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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7-16来源: 翼城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翼城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16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举措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3号)及《临汾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临清小组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群众接受的原则,继续推进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促进城乡取暖能源结构优化,减少煤炭消耗和烟尘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任务

    全县2021年清洁取暖工作任务共涉及四个乡镇3434户居民。其中:南唐乡下阳村277户、河沄村519户、西下坪村389户、东下坪村 541户、 晓史村241户、原村314户;里砦镇南石村100户、西沟村220户;王庄镇龙女村 209户、北丁村450户;隆化镇大河口村174户。

    三、改造方式

    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路径为“煤改电”。

    1、采暖设备选择与安装。科学选择技术路径和设备类型,通过招标形式确定供货企业和设备类型。被选企业要严格按照中标设备清单目录,向用户提供电采暖设备,并负责按照技术规范安装调试,确保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2、组织实施。“煤改电”工作由乡(镇)、村负责组织实施,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等能效比高的设备。

    3、设备选型。根据家庭采暖实际需求,由用户在被选企业中标设备目录清单中自主选择。

    4、配套电力设施改造。居民用户电表以前(含电表)配套电力设施改造由供电公司组织实施,扩容容量使电力负荷能力达到“煤改电”采暖要求;电表出线以后的线路安装由设备供应厂商实施。

    四、支持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设备供货安装和运行补贴:对本次实施清洁取暖“煤改电”的居民用户,采暖设备购置安装由财政每户一次性补贴480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居民用户承担;采暖设备购置安装费不足4800元,按实际购置安装费给予补贴。“煤改电”设备用电价格按照发改部门清洁取暖电价政策执行。

    (二)无煤化村庄建设补贴:按照每户200元的标准拨付乡(镇 )、村,用于燃煤设施和积存煤炭“双清零”以及特殊困难群体清洁取暖改造补贴。

    (三)配套电力设施改造费用,由相关部门配合县供电公司积极向上争取,具体费用另行结算。

    (四)金融信贷: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开发符合我县居民清洁取暖改造需求的金融产品,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

    (五)相关规定: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必须无条件拆除原使用的燃煤锅炉、蜂窝煤炉等取暖设备,实现散煤和燃煤设施“双清零”。

    五、验收及补贴发放

    “煤改电”验收工作由乡镇牵头,组织涉改村、设备供应厂商、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资料台账。验收合格一户,建档立卡一户,经用户、设备供应厂商、监理、涉改村、乡镇确认,在公开场合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将验收情况报县能源局,县能源局汇总验收情况,按照“煤改电”改造户数的10%随机抽验,根据验收汇总情况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分别兑付给设备供应厂商。

    六、组织实施

    (一)工作职责

    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清洁取暖工作,安排财政补贴资金,研究处理清洁取暖规划、建设、验收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督办检查相关工作落实。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清洁取暖办),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联合组建。负责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组确定事项,协调和督促相关单位工作推进,并定期督查通报,及时向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汇报。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

    乡(镇)是实施本辖区内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确村确户、施工组织调度、属地安全质量监管、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管理及示范村打造,并协调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督促已改造的居民用户拆除燃煤采暖设施,彻底清空散煤,杜绝原煤散烧。对海拔600米以下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区域,全面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消除死角,确保海拔600米以下区域所有居民户采用清洁能源取暖。定期向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及清洁取暖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县能源局负责“煤改电”工程建设并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有关乡镇工作推进,负责用电安全管理,协调做好电力保障。

    县住建局负责“煤改气”设施的安全监管,制定“煤改气”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做好气源保障。

    县发改局负责“煤改气”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及时完成气源协调保障工作,完善清洁取暖用电、用气采暖价格政策。

    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管工作,负责确村确户范围审定。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清洁取暖补贴资金,按照县清洁取暖领导组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清洁取暖属特种设备锅炉的使用登记、安全节能、检验检测工作,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为产品质量委托检测工作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名单。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国网翼城供电公司负责“煤改电”配套电力设施改造工作,要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将供电管网安装铺设到户,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和维修保障工作,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相关企业(设备供应厂商)负责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运营,承担安装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要创新经营模式,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清洁供暖市场的建立。

    其他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抓好落实。

    (二)时间节点

    1、前期准备阶段(2021810日前)。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供货安装企业和产品的选定工作,制定工作细则,广泛宣传动员。完成“煤改电”配套电力设施改造的规划设计。

    2、改造实施阶段(2021810日—1015 日)。全面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配套电力设施改造与采暖设备安装同步推进。

    3、扫尾验收阶段(20211015日—1030日)。完成清洁取暖工程管网施工及采暖设备安装调试,全面进行竣工验收,做好供暖季准备工作,根据验收公示结果及时拨付兑现补贴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乡镇、部门要把做好清洁取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环境工程和民生工程来抓,及早谋划、提前动手,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乡镇党政一把手是本辖区清洁取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举措,全力以赴打好清洁取暖这场硬仗。

    (二)强化工程监管。相关乡镇、部门要按照属地和职责分工,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于清洁取暖改造的全过程,相关企业要规范施工、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安全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要建立村级安全员日常巡查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用气、用电问题。强化供热、供气、供电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供货企业和产品的选定、财政资金使用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依法依规,阳光运作。审计、财政部门要跟踪监督、跟踪问效,确保工程运作合法合规、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严格监督考核。相关乡镇、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不折不扣抓好清洁取暖各项任务落实,确保群众清洁温暖过冬。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对进展快、成效好,完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任务完成的进行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相关乡镇、部门要在宣传工作上采取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营造良好氛围,让群众入脑入心,理解实施清洁取暖的目的意义,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显著示范效应。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进行宣传,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开通报清洁取暖改造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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