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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日期: 2025-12-18来源: 翼城县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5〕95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西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123号)文件精神,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对我局《翼城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予以批复,为推动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工作,提升农用地膜污染治理水平,遴选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服务组织,现将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有法人资格。经相关部门注册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经销商、公司、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有固定场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有临时集中存放废旧地膜的固定场所。

3.有良好诚信。服务组织及法人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发生过影响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4.具体要求。服务组织能够按照废旧地膜回收相关技术要求,实施面积共计0.80万亩(普通加厚地膜0.32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48万亩)(提供相关证明)。

二、截止时间

如有符合条件的相关组织,请于12月25日前将相关印证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357-6550223,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地点

翼城县农业农村局二楼209室


翼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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