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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翼城县行政检查主体的通告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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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经依法审查,现将县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通知如下:

1、翼城县人民政府

2、翼城县唐兴镇人民政府

3、翼城县中卫乡人民政府

4、翼城县里砦镇人民政府

5、翼城县南梁镇人民政府

6、翼城县南唐乡人民政府

7、翼城县王庄镇人民政府

8、翼城县隆化镇人民政府

9、翼城县桥上镇人民政府

10、翼城县西阎镇人民政府

11、翼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翼城县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翼城县粮食局、翼城县数据局、翼城县民营经济发展局)

12、翼城县教育体育局

13、翼城县工信和科技局(翼城县商务局、翼城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4、翼城县公安局

15、翼城县民政局

16、翼城县林业局

17、翼城县司法局

18、翼城县财政局

19、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翼城县自然资源局(翼城县规划局)

21、翼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翼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2、翼城县交通运输局

23、翼城县水利局

24、翼城县农业农村局(翼城县乡村振兴局)

25、翼城县文化和旅游局(翼城县文物局)

26、翼城县卫生健康局(翼城县疾病预防控制局)

27、翼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8、翼城县应急管理局(翼城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9、翼城县审计局

30、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1、翼城县统计局

32、翼城县医疗保障局

33、翼城县能源局

34、翼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5、翼城县新闻出版局

36、翼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7、中共翼城县委机要保密局

38、翼城县档案局

除上述主体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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