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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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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参与制定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工作。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县域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参与拟定煤电油气和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

    (十五)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拟定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十七)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重要物资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翼城县红旗街45号

    负责人姓名:翟铭娟

    办公电话:0357-4927025

    工作时间:遵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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