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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教育科技局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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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教育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下属学校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的设置与调整。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四)负责全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主要领导干部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科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统筹指导继续教育。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管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教育援助和教育扶贫工作。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推进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申报,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管理在我县工作的外国专家。

    (十)落实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推进全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招生录取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査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使用技术培训工作。

    (十四)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教育国际交流及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指导教育学会、职教学会、成人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有关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七)拟订全县科技创新、科技发展规划,借鉴县外、市外、省外、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八)统筹推进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重点)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管理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

    (二十一)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二)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城创新发展、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三)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四)组织实施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我县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五)负责引进县外、市外、省外、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翼城县红旗街与绛源路交叉十字路口西南角

    负责人姓名:翟力龙

    办公电话:0357-4928761

    工作时间:遵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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