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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西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翼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和核定我县燃气企业配气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二、听证会地点:翼城县发改局会议室(人大院内原物价局办公楼)。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燃气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为翼城县易生天然气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成立时注册资金500万元。于2022年8月11日与翼城县瑞存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后注册资本金700万元。作为终端销售企业,该公司负责我县的县城区域及南梁镇、中卫乡、王庄乡、南唐乡、里砦镇、唐兴镇和部分工业用户的管道燃气项目建设管理及燃气供应工作。现有职工38人。
(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管道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缓解天然气购销价格矛盾,促进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增强天然气安全供应保障能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3〕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1、联动范围
我县范围内的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实行联动。终端销售价格分为居民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
2、联动周期
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按半年或季度联动。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半年或一年联动。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原则上应在非采暖季公布。
3、联动方式
联动可采取2种方式,即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期实际采购价格进行联动,或终端销售价格与当期预测采购价格进行联动。
4、联动公式
①首次建立联动机制时,终端销售价格按如下公式确定:
终端销售价格 = 加权平均采购价格 + 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是指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城镇燃气管网(包括延伸至农村的管网)向用户提供燃气配送服务的价格。配气价格分居民用气配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
②机制建立后,调整终端销售价格按如下公式确定:
终端销售价格=上期终端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金额。
价格联动调整金额=(本期加权平均采购价格-上期加权平均采购价格)/(1-供销差率)±上期应调未调金额及偏差金额。
供销差率按《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要求执行,即原则上不超过4%。
③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时,以阶梯气价的第一档价格作为联动的终端销售价格,第二档、第三档价格按原各阶梯价格(1:1.1:1.3)比例确定。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价格平均水平执行。
5、联动幅度
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上调坚持平稳从紧原则,避免过度增加居民用户负担,原则上单次上调不超过0.5元/立方米,高出0.5元的未调金额纳入后续联动周期累加或冲抵。居民气价历史积累矛盾较大的,可先明确调整目标,分周期逐步调整到位。
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和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不设幅度限制。联动调整时,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额小于0.0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额小于0.10元/立方米时,当期可不作联动调整,纳入下一联动周期累加或冲抵。
6、联动程序
首次建立价格联动机制,要依法依规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依据已生效的联动机制制定调整价格时,可不再履行定价听证等程序,在已明确的联动幅度内,价格主管部门可按机制直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
①启动联动机制。联动机制不设启动条件,以及时疏导采购价格变动。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燃气企业天然气采购价格情况、联动周期、社会各方面的反映以及价格执行期限等,适时启动联动机制。
②测算联动后的价格。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动公式,依据燃气企业的采购价格,计算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
③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及上调额度不超过0.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时,由价格主管部门直接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上调超过0.4元/立方米时,价格主管部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④公布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在机关门户网站公布调整价格的决定,公布和执行的间隔时间应不低于10天。燃气企业同时要通过发送提示微信、短信等方式广泛告知用户。
7、实行价格信息公开
燃气企业要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按时报送采购的所有天然气价格信息,并在企业门户网站、公众号或营业场所定期公开。价格信息主要包括购气来源、购气数量和采购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应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拟核定我县燃气企业配气价格情况
1、我县易生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情况要点
县发改局物价成本调查监审所委托第三方(山西义盛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翼城县易生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配气价格进行了成本监审,核定翼城县易生天然气有限公司2022年燃气配气价格的单位定价成本为0.2902元/立方米;2023年燃气配气价格的单位定价成本为0.4950元/立方米,两年加权平均单位定价成本为0.3976元/立方米(以上成本均不含税)。
2、拟定配气价格
结合燃气企业的配气成本,本着保障天然气价格稳定运行的原则,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管道燃气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晋发改规发〔2024〕1号)的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的规定,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准许收益率按税后全投资收益率不超过7%的原则确定;本办法出台后首次核定价格,以近一年财务数据成本监审结论作为主要依据。经详细测算,合理收益最高为0.1158元/立方米,定价配气成本按权重(2022年20%,2023年80%)确定为0.4540元/立方米,结合燃气企业2023年购销气量及价格差异情况,居民配气价格与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的比例按1:1.2的比例计算,经研究,拟定了以下两个定价方案:
方案一:按照“定价配气成本加4%的收益(即0.4540元/立方米+0.0662元/立方米)”确定居民配气价格。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52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62元/立方米。
方案二:按照“定价配气成本加5%的收益(即0.4540元/立方米+0.0827元/立方米)”确定居民配气价格。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5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65元/立方米。
四、听证会人员名单(见附表)
附件: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
翼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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