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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面落实好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我县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于二0二三年四月上旬在奥体中心田径场举行全县中小学生春季田径运动会。各校接此通知后要积极准备、认真训练、准时参加比赛。
报名表、安全目标责任书、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运动员学籍卡,于2023年3月20日前交回普教股,进行学籍审查、报名,过时不予编排。电子版发至ycxjyjpjg@163.com。
注意事项:
1.学校统一安排领队、教练和运动员等人的交通、食宿、服装等费用。
2.各参赛单位须在比赛前办理好全体参赛人员相关保险。
特此通知
附件:1.翼城县二0二三年中小学生春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翼城县中小学春季田径运动会安全目标责任书
3.翼城县中小学生春季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4.翼城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各项最好成绩
翼城县教育科技局 翼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1
翼城县2023年中小学生春季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比赛于2023年4月上旬在奥体中心田径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翼城县教育科技局
翼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和分组:
参加单位:全县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本次运动会分高中组(带身份证)、初中甲组、初中乙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
高中组:
翼城中学 翼城二中 翼城三中 职业中学 汉德园中学
初中甲组:
翼城三中 翼城四中 翼城五中 翼城六中 汇丰学校
里砦初中 中卫初中 星杰中学 汉德园中学
初中乙组:
翼城二中 北捍初中 南唐初中 西阎学校
小学甲组:
北关小学 西街小学 民族小学 城内小学
汇丰学校 唐兴中心校 南唐中心校 里砦中心校
丹阳小学 中卫中心校 南梁中心校 武池中心校
汉德园中学
小学乙组:
辛安中心校 王庄中心校 北捍中心校 隆化中心校
西关小学 春雷学校 浇底学校 西阎学校
桥上学校 英才小学
四、竞赛项目
1、高中组: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女子) 5000米(男子)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男子6公斤、女子4公斤)
2、初中组: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跳高跳远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铅球(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立定跳远 实心球
3、小学组: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跳高 跳远 跳绳 垒球(周长25.72厘米) 4×100米接力
五、参加条件和报名办法:
1、参赛运动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运动员必须是二0二二至二0二三学年在册的本校有籍学生(以普教股学籍为准)。
3、各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初中、小学男、女运动员各7人;高中男、女运动员各10人。
4、每项男、女各限报2人,每人限报两项。
六、竞赛办法: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七、录取名次及计分与奖励办法:
1、各单项均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如某一项参赛人数同录取名次人数相等或不足时,递减一名录取名次,计分办法不变。如某项只一人报名时,取消该项比赛。
2、每学校有一人破县记录者给该学校加计10分,初中有一人达三级运动员等级标准者、小学有一人达省年级运动员等级标准者给该学校加计5分。一个运动员在某单项比赛中,达到多个不同的标准,只按最高标准加计一次分。
3、团体名次评定:
该队男、女运动员名次得分与破纪录得分,及达等级运动员标准得分之和是该队团体总分(高中除外),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破县纪录的项目,次数多者列前,若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4、团体奖:
高 中 组:奖前三名 各奖荣誉证书一枚
初中甲组:奖前五名 各奖荣誉证书一枚
初中乙组:奖前二名 各奖荣誉证书一枚
小学甲组:奖前八名 各奖荣誉证书一枚
小学乙组:奖前五名 各奖荣誉证书一枚
5、个人奖:运动员在本组单项比赛中,凡获得前三名者均予以荣誉奖励和恰当的物质奖励。
6、本届大会设优秀体育工作者奖、优秀体育教师奖、优秀裁判员奖等。
八、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以检查、监督竞赛规程和规则正确执行。
附件2
翼城县2023年中小学春季田径运动会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运动会期间师生安全,杜绝因运动会工作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我校在本次运动会工作中保证做到:
第一条:选拔队员时,对所有运动员进行心、肺、脑功能检查,凡患有心、肺等疾病的运动员不能参加运动会。
第二条:认真做好运动会的组织工作,往返交通由学校租赁车况好、手续全的车辆。
第三条: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安全,有计划地安排好运动员的就餐和饮水等事宜,防止因食用不洁食品、饮料等引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第四条:安排好运动员的住宿,确保带队教师和学生在一起住宿,女运动员有女教师陪同,教师不随意离开学生。
第五条:为参加运动会的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本校选派的领队、教练、运动员无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
第七条:在运动会过程中如发生以上安全事故,将立即上报大会组委会。
教科局局长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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