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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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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翼城县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翼城县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和《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营商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不断为企业创新发展松绑减负。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方位推进翼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政务服务方面

1.提升“一网通办”平台功能。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全县政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在线平台。除涉密事项外,所有政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一网通办”政务在线服务平台要全程留痕,办理事项、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等信息全程可追溯、可查阅,80%以上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程网办。对接“三晋通”APP,完善“翼城通”手机APP,推动群众和企业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2.推行“一件事”集成服务。认真梳理“一件事”套餐,进一步优化流程,压减时限,简化材料,推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做到企业后续准营许可、备案事项实现“智能引导、能联尽联、证照联办”。(牵头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3.推行“一业一证”改革。优先选取与群众生活关联度高、发生频次高、市场准入环节多等事项,梳理同一行业的全部准入条件并进行标准化集成,将准入所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行业综合许可证”,制定相关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企业只需填报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申领一张许可证即可营业,进一步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现“一证准营”。(牵头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4.提高“一门通办”效能。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推动未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税务、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残联、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银行等)进入县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业务,变“多门”为“一门”,让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优化调整大厅窗口设置,减少企业和群众等候时间,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模式,持续完善“帮办、代办、专办”政务服务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5.提高乡村两级政务服务能力。加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设备、有章子、有记录,工作高效开展。115项下放赋权乡镇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能确保接得住、推得开、服务得好。2022年5月底前,乡镇所有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要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80%事项网上受理办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行“一窗受理”模式,配备自助终端、移动终端,为群众提供窗口综合服务和自助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各乡镇要科学布局,设置村便民服务站,要配齐配强代办工作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村级代办员要能利用政务在线服务平台,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政策咨询、代办帮办等服务,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上门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让特殊群体不出家门能办成事。(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6.打造“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拓展延伸涉企服务链条,在县政务大厅、各乡镇便民服务机构、银行网点等开辟涉企服务专区,全面提供企业开办、涉企经营审批、报税缴税、信用查询、招才引智、融资贷款等综合性服务,探索在工作时间以外提供简易事项智能办理、无障碍提交办事材料等智能服务。(牵头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7.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对已编制完成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乡镇权责清单,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清理规范“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等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审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许可事项办理标准,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时限等要素同源管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8.推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继续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中介服务事项,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实现对中介服务的自由选取、择优选取、公开选取。(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9.提升“好差评”工作覆盖度。加快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设,县直部门、各乡镇要将政务服务事项在翼城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或者信息录入作为“好差评”工作的基础工作,在专网办理业务的同时,在政务在线平台开展信息录入并开展“好差评”工作。在各政务服务场所,要配备政务服务评价器、自助终端,组织群众广泛开展“好差评”评价活动。(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10.推行“一条热线便民”服务。对照全市“12345”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处置体系,实现“一号对外、多线联动”,全天候受理、解答,转办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完善跟踪督办,分析研判、考核评价评估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管理扁平化、服务标准化、调度在线化、督办权威化。(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二)企业开办便利度

11.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动“照、章、税、金、保、医、银”数据一次采集、对接互通、集成办理,实现申请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0.5天内同步办结,为新设立市场主体和“个转企”成功企业免费刻制公章和发放税务 Ukey。(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金融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2.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将公示时间由45天压减为20天。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对部分存在轻微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待其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完善《企业注销指引》,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的行政指导。持续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清理,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全面推行电子照章综合应用。对开办企业同步免费制发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应用,启动电子印章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领域的应用,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问题,探索“一证通办”试点工作;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逐步推进我县政务部门电子证照数据向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汇聚。(牵头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14.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针对具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行政审批部门制定并公布审批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监管部门制定相关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相关审批部门要按“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推送行政许可、备案信息。(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15.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诚信守诺为重点,企业只要符合适用告知承诺的情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的,行政审批部门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企业拿证后即可开展经营。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重要事项外,全县推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达到100项以上。(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

16.优化发票领用服务。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顶格核发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50份。对纳税信用A级的一次领取3个月增值税发票用量,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的实行“先准后核”。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上线应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提供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7.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发布税收事项容缺办理清单,市场主体对清单内事项主要资料齐全、次要资料欠缺时,承诺“先办后补”后可以容缺办理。推广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对接转换、“一键报送”。推广“数据自动预填+信息补正申报”模式,运用大数据自动预填功能,在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推行非税收入掌上办,由系统自动生成计费依据和应缴费额,实现“一键缴费”。推行省内跨区迁移“无障碍”服务,无需核准,系统自动办理迁移。简化跨省迁移程序,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推行跨省电子缴库“一键直达”、实时入库。(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8.推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小规模纳税人全年纳税次数压减到5次以内,纳税时间压减到80小时以内,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持续优化线下线上税费服务,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最多跑一次”等服务制度,落实好办审一体化改革、“一厅联办”“一窗通办”等改革要求,坚决杜绝纳税人“进大厅办不成事”;非申报类业务线上办理率年内要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9.深化企业投资建设领域改革。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完成项目赋码、立项备案、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审批服务不超过80个工作日。探索编制“一本制”综合报告,明确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实现环评、水土、能评、洪水、取水等事项综合评估、一次评审。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整合的基础上,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20.开展“全代办”团队化服务。围绕省市县重点项目,持续深化“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建立项目前期研判策划服务机制,从各单位抽调人员、聘请专业人员组建涉企服务专家团队,对重大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一团队”,为企业提供涉企政策解读、手续办理难题协调等服务;设立企业服务电话,企业可通过电话预约、微信或平台留言等方式提出服务需求,专家团队指派专人或多人主动上门服务,做到“有求必应、随叫随到、服务周到、无事不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县能源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县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

(三)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

21.推动水电气热网报装联办。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等提供“一站式”报装、维修、过户、缴费、查询等服务,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一站办结。优化水电气热报装流程,实现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获得用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5个、25个工作日以内,无外线工程、有外线工程企业获得用水用气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3个、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能源局、县供电公司)

(四)登记财产方面

22.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大力促进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不动产登记便利感。升级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主流业务“一次都不跑、全程网上办、随时可办理”;2022年实现不动产登记同步生成电子证书(证明),网上缴费和邮政寄递功能;依法依规全力推进“清零行动”;大力推广“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五)执行合同方面

23.建立完善府院联动机制。调整破产工作小组,妥善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税收处理、企业注销等问题;推进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化,提高破产审判信息化水平,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探索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重整、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等相关制度;建立破产简易程序,提升破产审判效率;完善管理人制度,促进管理人报酬合理化。(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

24.提升商事审判效能。扎实开展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商事案件办案效率。充分发挥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加快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的落地运用进程,提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质效,在网上立案、手机阅卷、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方面,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继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推进专业化审判团队的建立,帮助市场主体节省时间、金钱和精力。(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

(六)获得信贷方面

25.建立多元化信贷服务平台。以政府支持、智能驱动、市场运作、公开公平的数字普惠金融网络为多元主体,建立信贷平台,促进信贷信息在银行间充分共享。开展公共竞争认购,为企业提供更快捷、更便利、更低成本的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26.加快银行服务改革。加强银行开户行政许可监管工作,切实履行账户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引导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晋政办发(2022)7号)有关金融支持方面要求,落实落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价。(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27.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指导力度。要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摸清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底数,了解详实的信息资料,筛选优良的中小微企业,推动首贷户数量持续增加;召开银企洽谈会,搭建企业与金融部门交流平台,组织银行机构公开小微信贷审批权限、客户准入条件、申请资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开展入企服务,宣传国家、省、市、县服务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实行分行业包联,分管领导负责,让企业真正享受到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28.强化征信宣传教育。完善征信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积极指导金融机构拓展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将征信宣传和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相结合,依托服务站、信用村、信用户等平台开展征信和扶贫宣传,加强征信查询日常管理,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人民银行翼城县支行)

29.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信息传导和专项督查,落实融资担保补偿补贴机制,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作用,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业扩大就业,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积极对接省、市、县三级担保体系,打通担保渠道,有效支持我县青年创新创业工作,金融支持实施“个十百千万”工程。(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负责)

(七)市场监管方面

30.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扩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范围,加快办理进度,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做到“无事不扰”。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后即可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31.提升公正监管水平。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权威性公正性。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和根据问题线索开展的靶向监管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一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行业、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和被抽查概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2.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全公开。各行政执法机关坚持“谁办案、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所查办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处罚信息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将向社会公示的告知率达到100%。要加快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提高监管行为录入数量和监管事项覆盖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33.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完善劳动监察执法手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价,为企业控制人工成本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34.推动市场主体商标注册便利化。积极开展商标注册行政指导和专题培训,增强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强化商标品牌培育工作,加大地理标志推广力度,扩大商标品牌富农效应。加快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知识产权纠纷的争议仲裁和快速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调解中心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作用,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更多途径和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包容普惠创新方面

35.打造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因地制宜出台创业创新等惠企政策,完善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统一打造面向企业的专属服务空间,梳理归集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涉企政策,统一集中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坚持服务跟着企业发展需求走,健全完善“一企一档”功能,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主动甄别符合条件的企业,推动部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县促投中心、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36.开展“政策找企业、服务到企业”系列活动。建立政府与中小企业对话沟通机制。举办全县中小企业创新嘉年华活动,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面对面、多元化的综合服务。实施综合服务计划,常态化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三进四送”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力争每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设立“企业维权接待日”,组织有关部门现场集中解决企业合理诉求。(责任单位: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37.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落实各项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力度,推动形成一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技术应用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升众创空间品质,推动古镇西阎食用菌种植众创空间、新强绿色环保众创空间等众创空间健康发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举措、新经验、新做法。(责任单位:县科技服务中心)

38、开展招才引智行动。积极落实《翼城县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高地人才新政二十条》,大力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结合企业用工需求、人员外出时间节点、大学生毕业季等实际情况,鼓励县内优质企业、公立医院招聘接纳有意愿来翼的高校优秀大学生;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翼就业创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免费职业介绍,不断完善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和服务办法,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

39.加快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单位职能事项,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贯彻《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意见》精神,开展大幅放宽市场准入专题研究。依托山西政务服务网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公开便捷查询。定期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不断缩减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40.持续开展“立改废释”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减证便民”等相关工作。及时清理制约改革发展、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应立尽立,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应释尽释”。进一步完善证明事项清单公示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证明事项清理结果运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41.推进政府采购规范有序。坚持服务于县重点工程和惠民实事、服务于文教卫生等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采购意向公开,推行“书面承诺+信用管理”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加快实行“全程在线、一网通办”,简化办事程序,节省采购成本,便利采购单位,提高采购效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2.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及时动态调整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行为;继续做好“四级四同”工作,持续扩大公证业务宣传,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动态管理。积极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及时进行矛盾化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稳控、早化解”,达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3.全面扶持协会商会发展。鼓励重点民营企业牵头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做大做强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机械装备、物流、贸易、金融等传统行业、产业协会商会;支持网络直播、数字游戏、网络视频等网红时尚产业和各类新经济新业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自身特点优势,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市场拓展、权益保护、人才保障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民政局)

44.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推荐思想政治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代表定期列席参加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和各类重大活动。为企业家在翼就医及子女就学等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其消除后顾之忧。举办翼商论坛,在劳动模范、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评比中,适当向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家代表倾斜。(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九)其它

45.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蓝天方面:城区空气环境质量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优良天数保持260天以上;碧水方面:浍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净土方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规违建问题排查整治。(牵头单位: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县能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46.激发交通运输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进国道G241线改线工程、桥上王良纪念馆-西阎四圣宫旅游公路工程、桥大线改造工程、岳北线改造工程等7个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落地速度。加快推进营运车辆新能源、电动车推广使用;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助力翼信通网络货运平台发展;持续加大“公转铁”推进力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多,面临的任务重。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专题部署,主动认领任务,履行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联动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县推进“六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办公室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分别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具体工作方案,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生效。

(三)加大督查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行月报告、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等制度,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将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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