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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翼城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翼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3-21
文     号: 翼政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3-21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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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根据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会议和市委五届五次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135”(即一个目标、三个活动、五项任务)工作思路,持续深入推进“七化两下降一杜绝”始终把安全生产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用心用情、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明确工作目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以“零事故、零死亡”为工作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

(一)把握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为根本目的,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开关,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准确把握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工作,是事关千家万户的大事,是县委、县政府千叮万嘱的要事,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置来抓,压紧压实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责任链条,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县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

(三)压实领导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紧压实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领导责任,制定落实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好党政“一把手”安全会诊、交账、述职三项制度,县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或企业一次,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并规范建立履职台账;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要落实好党政“一把手”安全会诊、交账、述职三项制度,要制定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必须明确1名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执行到基层或企业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煤矿安全挂牌责任制规定,挂牌领导每月至少到1家所挂牌企业开展督导,挂牌督导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四)提高监管效能,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好全省“三管三必管”实施细则及全市十条贯彻措施和县安委会《翼城县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管”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安全生产“三管三必管”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安全目标。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的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好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把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落实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格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将情况抄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审批手续、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审批部门,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审管衔接”。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专业优势和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五)明确主体职责,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深入落实风险主动报告制度,做到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追究工作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高危行业领域实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计分办法,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大隐患及其排查整改情况要主动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大力推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基础。

二、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营造从严从紧的安全生产环境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安全班组建设年、督查落实年、专项整治年“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七化两下降一杜绝”。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有序推进“班组建设年”活动,助力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优质服务活动最基层的组织单元,是企业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班组建设年以推进班组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为主线,以班组长和职工队伍建设为关键,全面加强班组建设,使班组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班组的执行力、凝聚力、创新力,进一步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夯实企业管理基础,实现班组建设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和工作考核数据化,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深入开展“督查落实年”活动,助推安全生产长周期发展。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过程考核制度措施,加强对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监管部门、人员与违法违规企业、人员相互勾结、利益输送以及为利益集团站台撑腰、提供庇护的,严肃处理。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和其他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方面失职失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有关领导和监管人员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推进缓慢、违法违规审批发证、发现问题隐患不依法处罚等行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安全监管人员责任。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确保在法定时限内结案,要对批复结案的事故依法组织评估,对整改和防范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格实施“专项整治年”活动,助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始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善于抓关键和源头,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全面辨识管控重大风险点,紧盯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高危行业领域持续发力, 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防范,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举一反三加强矿山、危化品、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绝不能一查了之、一罚了之、一停了之,必须拉出单子、落实责任、盯住整改,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要把最突出问题、最薄弱环节、最大的风险隐患提到前面、急事急办,特别是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切实做到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履行好安委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职责,用好联合会商、警示建议、挂牌督办、约谈通报、考核巡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提升综合监管权威,指导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高质量的安全专项整治。

三、积极落实“五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走深走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强培、严督、细查、专治、固本”五项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度保障等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切实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查缺补漏、固强补弱、巩固提升,持续深化各类专项整治成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宣传监督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积极传播安全知识,普及应急避险常识,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1.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县安委会要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全年至少安排两次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培训,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企业进行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经常性地对本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形成层层增压、环环相扣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实施“安全生产月”、“消防119”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栏目,促进安全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3.构建安全发展环境。提升社区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安全社区(农村)。推进“平安示范企业”、“平安村镇”、“平安校园”“安全班组”等建设,创建若干安全发展示范单位,倡导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4.营造安全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栏,通过网络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扩大覆盖面,弘扬主旋律,以《安全365》为依托,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防范常识,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安全追责问责力度,提升巡查考核督导水平。

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巡查督查检查,严格安全生产考核,严肃安全生产追责问责。

1.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健全执法效能考评体系,用好举报奖励机制,落实属地乡镇和部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责任,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严肃考核巡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将重点企业一并纳入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对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乡镇单位和企业开展重点巡查。在巡查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工作标准,明确检查内容,全方位、全覆盖的检查企业各岗位、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坚持检查与执法并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重惩处,以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巡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3.加强警示教育。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对发生的一般以上事故和各类典型事故,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公开,并按规定组织评估。

(三)细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隐患整改水平。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监测预警,摸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风险隐患底数,推动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建设,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发改、工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严格安全准入,健全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在规划、立项、建设等环节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守住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淘汰的落后项目。

(四)强化安全防范有力措施,提升安全专项整治水平。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

煤矿:全面落实班组建设要求,把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征兆判定、机械操作、安全防护等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传导到每一名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持续深化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排查整治矿井提升、供电、通风、运输等安全问题,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坚持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和超限停产撤人硬要求。推进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严格落实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和“五必须、六严禁”要求。强化顶板支护技术支撑、质量管控、现场管理和观测监测。加强机电和运输管理,落实井下辅助运输安全措施。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快推动井下固定岗位无人值守、采掘工作面智能化减人。加大保供煤矿监督检查力度。

非煤矿山:积极推进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三个一批”,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协同推进矿产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开采布局,力争实现非煤矿山数量逐步减少、质量逐步提升,大中型矿山占比明显提高,真正实现矿权、规划、生产系统、开采主体、管理经营“五统一”,提升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重点推进符合条件的非煤地下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完成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争取年底前3家企业取得安全许可证。持续推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和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聘请第三方团队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体检。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组织开展化工企业重点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强化危化项目“试运行”监管,健全完善企业“开停车”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特殊作业管控。加大对政策性关停、搬迁企业的监管力度,专人专责持续跟踪管控,严防突击生产、带病运行,确保平稳过渡。

交通运输: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继续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新机制。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在农村公路险要路段安装护栏。

建设工程施工: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为重点,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公路工程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整治隧道、桥梁等重点工程和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部位的风险隐患。

城乡房屋安全:深化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动态巡查,突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  收、对账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燃气:落实管网更新改造、“三项强制措施”工作措施,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严厉打击涉气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推进高层住宅液化石油气钢瓶清零行动。强化对餐饮业、商贸业、服务业燃气使用的全过程管控,加大对灶具市场准入的审查力度,严格瓶装液化气的安全管理,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打击非法倒罐和储存液化气的行为;相关部门要督促液化气充装站、汽车加气站积极开展双重预防建设工作,努力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强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通过系统整治,解决燃气安全各环节突出问题。各相关单位要限时整改,紧盯突出问题、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整改,加大对员工宿舍、住宅、库房、物流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扎实开展有关城镇餐饮企业、学校、医院等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燃气和用电安全排查。

消防:强化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公众聚集场所、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物流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群租房、“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房、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电气火灾和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冶金工贸:深化巩固“百日清零”专项行动,持续以“钢八条”“粉六条”等重点整治事项为重点,进行“回头看”。开展铸造企业专家会诊,提升铸造企业设备设施安全水平。持续深化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和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加强煤气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作业条件确认和现场监护。组织开展高危行业对标学习,落实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提高企业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建立健全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定期风险研判,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建(构)筑物、基础设施的安全水平,强化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牢牢守住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红线,严把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安全许可关口。要针对节假日、重大活动人员聚集特点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处置方案演练,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处置能力。

其他电力、铁路、水利、学校、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机等各个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五)巩固安全生产整治成果,持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各乡镇、各单位要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巩固提升年”重点任务清单。坚持重点攻坚与整体提升相结合,统筹推进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聚焦重点任务加大整治力度,采取督查检查和通报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对已有成效的,要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要扎实推进;尚未破题的,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突破。将已形成的一批制度成果持续推进,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深化治理。

四、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乡镇各单位要持续推进“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

(一)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配套制度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编制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严格监管执法,精准治理隐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健全执法效能考评体系,用好举报奖励机制,落实属地乡镇和部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责任,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基础力量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基层加强、基础加固、素质提高、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一)推进基层安全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基层消防等应急力量建设,每个村或社区要确定安全网格员。各乡镇要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强化技术装备支撑。

(二)加强科学技术支撑。加快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信息系统和应急PDT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推进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和安全监测预警中心建设。推广“智慧应急”建设成果应用。继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切实提高现代化、科技化水平。

(三)推动安全标准创建。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升级”活动,生产煤矿要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危化生产企业、冶金铸造企业要达到二级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三级或者合格以上标准,加强动态管理。推进新材料、新业态和新领域消防标准化建设。将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

(四)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真正解决“责任不实、有章不循、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现场管理能力、抵制“三违”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六、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水平

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化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翼城县应急救援管理指挥平台,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一)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翼城县消防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华阳煤矿救护队、武警中队、民兵应急分队等)、社会救援力量(蓝天救护队、天龙救护队等)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开展联战联勤联训协同练兵,切实提高翼城县应对事故灾害的救援抢险能力。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翼城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各部门各企业要定期开展实战化、规模化的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应急物资装备建设。扩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增加储备品种,提升全县物资储备水平。各乡镇、村(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站(点)建设和管理要按照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节约高效的原则,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四)应急值班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安排设置值班岗位,细化明确工作职责,推进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化,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高效有序应对。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及时救灾救助。

七、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各乡镇各单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扎实抓好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健全完善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强化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预报和联防联控,切实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一)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防范工作。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切实扎实抓好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完善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强化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预报和联防联控,切实增强翼城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突出灾害防范重点,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森林草原火灾: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群防群控、网格化管理和巡护巡查。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直升机临时起降点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严格执行我省《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春耕备耕在即,农村烧草燎荒陆续出现,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力度,坚决杜绝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加强跨林区输变电线巡查巡护,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全力筑牢监测预警、群众教育、火源管控三道防线。

水旱灾害:实施水库和淤地坝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等工程。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推进涉河建筑物、河道内林木等阻水问题清理整治。强化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健全临灾“关、停、撤、避”机制。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地质灾害:要按照省地灾办要求,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预防机制,采取警示、宣传、巡查、加固、联防联控、重点监测、排危除险、特殊时段管控等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要做好季节性事故预防,突出6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桥上、隆化、唐兴3个乡镇4个重点隐患区,以及削坡改造、高陡边坡、崖上崖下老旧住宅等新排查隐患点,逐一落实“三个责任人”防治责任,该搬迁的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搬迁,该采取工程治理的要立即进行排危除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地震灾害: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做好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试运行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气象灾害:建立健全翼城县气象灾害发布预警体系,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加强县域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防雷设施建设,严格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三)完善预警响应衔接联动机制。健全多部门、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完善发布渠道,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健全灾害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必要时采取关闭易受灾区域的公共场所,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以及停工、停学、停业、停运、交通管控等刚性措施,做到精准响应。

八、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升超前防范事故水平

各乡镇各单位、各煤矿企业要深刻汲取各类煤矿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清醒的认识到当前严峻的煤矿安全形势,切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严之又严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一)多措并举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要求,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和监察专员制度,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认真落实煤矿分类分级安全监管, 加强动态安全达标管理,加强煤矿用工管理,发挥五人监管小组作用,发挥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作用。严格煤矿双红线管理制度,严格煤矿复产复建验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准入。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二)盯紧盯实煤矿安全生产致灾因素。严格煤矿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紧盯重大灾害、重点人员、风险部位、危险因素、薄弱环节,实时动态分析研判,及时落实管控措施,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风险。要认真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持续深化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推动提升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切实做到“防风险、除隐患、治灾害、遏事故、保安全”。

(三)精准高效做好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作。为有效防范煤矿瓦斯和一氧化碳事故,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作用,要在健全信息管理机构、综合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设备安装维护、完善软件图纸资料、强化报警分析处置、开展远程监测+执法等六大措施方面狠下功夫,切实达到功能更全面,数据更精准,分析更透彻,预警更灵敏,响应更快速,处置更高效。对此,将在全市全力开展煤矿信息化专项督查行动,发现问题、完善不足、补齐短板、整改弱项,确保信息化各系统运行正常、监测准确、监控到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屡查屡犯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要进行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安全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前提,是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保障。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翼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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