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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翼城县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翼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翼城县“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6-22 |
文 号: | 翼政发〔2021〕15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小升规”企业 |
翼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翼城县“小升规”企业培育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翼城县“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翼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县规模以下工业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筒称“小升规”),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创新发展、集约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意见》(晋发〔2018〕8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推进、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通过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切实提升我县经济总量。2021年,全县完成工业企业“小升规”目标任务8家。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以现有年营业收入500万元-2000万元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超过2000万元以上但未纳统企业、近三年退出但有望重返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新建并投产一年以上有望达产升规企业等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调研摸排,建立“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
2、深化“小升规”企业服务。一是完善政策支持和服务举措,推动小微企业做强做大。要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技术创新、减税降费等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传统企业改造升级,拓展生存发展空间。鼓励引导企业之间开展联合重组、统一管理,促使一些小微企业通过整合重组发展壮大。二是加强入企跟踪服务,现场指导,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通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新技术、产品销售等信息,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小微企业迅速健康成长。三是建立“小升规”企业指导服务群,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小升规”工作推进会,加强企业之间互相交流学习,推动企业健康稳定运营。对重点企业实施动态监测,采取一月一报,加强数据质量把控,确保数据及时上报,切实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率。
3.落实“小升规”扶持政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意见》(晋发[2018]89号)以及2018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足额将省市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县财政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并给予“小升规”企业3年的适应调整期,3年内保持税收负担总体不增,可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具工业企业“小升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力推进工业企业“小升规"工作,成立翼城县工业企业“小升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石广武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冯日会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翟铭娟 县财政局局长
李永明 县统计局局长
曹俊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维跃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冯青槐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郝志刚 县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冯青槐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协调“小升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监管企业“小升规”服务指导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县“小升”工作的日常协调、指导,建立“小升规”动态培育信息库,及时掌握综合信息,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县工信局:协助完善“小升规”动态培育信息库相关信息。
县财政局:负责激励措施的落实。
县统计局:负责“小升规”企业入统申报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小升规”企业纳税申报数据信息。
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按各自工作职责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努力为“小升规”企业营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落实报送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协助“小升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阶段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小升规”工作,是提升经济总量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途径,是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举措。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到“小升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配套措施、整合优惠政策、突出重点对象、集中优势资源,扶优扶强。
(二)加强配合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且互通情况、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小升规”工作,县“小升规”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综合研判“小升规”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
(三)严格依法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小升规”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优惠政策。对已达到规模标准但不主动上规模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企业沟通;对已上规模企业要加强沟通服务;对于上规模后刻意转为规模以下的企业,依法追回各级财政奖励的扶助资金。
(四)强化督促检查。“小升规”工作已纳入省、市年度指标考核任务,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县“小升规”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政策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小升规”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目的意义,树立发展典型,强化示范带动,增强转型升规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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