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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散煤、柴禾、燃煤设施 “三清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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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翼城县散煤、柴禾、燃煤设施“三清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散煤、柴禾、燃煤设施“三清零”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临汾市细颗粒物(PM2.5)三年达标攻坚方案(2025-2027年)》和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散煤、柴禾及燃烧设施“三清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扎实有效做好2025-2026年秋冬季禁煤区散煤、燃煤设施、柴禾“三清零”工作,推进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为目标,以保障广大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为出发点,实施禁煤区散煤、柴禾、燃煤设施“三清零”,坚持乡镇主体落实、县级督导检查、问题统计通报、严肃追责问责的原则,通过开展排查整治,推动“三清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工作机构

为推进“三清零”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三清零”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县长杨海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康瑞斌担任,成员为县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三清零”领导包联乡镇参照县四大班子领导包联乡镇分工执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局长沈勇兼任,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问题,保障“三清零”工作任务落实。

三、工作步骤

1、宣传阶段(2025年9月10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充分利用融媒体、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推送“三清零”政策解读、污染危害等科普视频,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出动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覆盖乡镇集市、村庄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动员居民主动清理或上缴散煤、柴禾、燃煤设施。要广泛宣传居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积极引导居民自觉采用清洁取暖方式。

2、自查阶段(2025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乡镇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对禁煤区涉及村庄逐户开展全面细致排查,对发现的散煤、柴禾及燃煤设施进行回收、清缴并登记造册,实现禁煤区“三清零”并向领导组办公室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

3、核查阶段(2025年10月21日至11月14日)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禁煤区村庄逐一进行核查,每个行政村随机核查户数不低于总户数的10%,对发现“三清零”不到位的村庄,进行督办整改,确保达到“三清零”要求。

4、抽查阶段(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3月15日)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对禁煤区开展常态化巡查,对发现燃用散煤、柴禾的严格依法查处。

四、相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攻坚政治责任,主动履职,协同作战,全力推动县域环境质量不断向好。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落实网格化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全面推动“三清零”工作落实,确保禁煤区“三清零”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排查巡查。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各乡镇、生态环境、能源、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逐村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对禁煤区发现的散煤、柴禾、燃煤设施及时进行清理,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强化重点区域和关键时段的巡查,对往年出现散煤柴禾复烧的村庄或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加密频次,特别是进入采暖季后,每天开展晨查、午查、夜查,坚决把“三清零”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燃用散煤、柴禾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理,同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反复发生,做到禁煤区无煤、无柴、居民采暖清洁。

(三)严格考核问责。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规有效推进禁煤区“三清零”。领导组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将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抽查,对发现禁煤区内燃用柴禾、散煤的依法进行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导致散煤、柴禾复燃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严格按照《临汾市大气污染整治攻坚量化问责办法》问责处理。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三清零”工作协调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于9月12日前将本单位“三清零”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县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实行“周调度”工作机制,自9月份起,每周四将“三清零”进展情况表(见附件)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附件:翼城县“三清零”工作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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