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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翼城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县城镇管道燃气企业安全运行能力,加快推进全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燃气企业供应保障、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基础上,推行标准化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运行水平,实现城镇管道燃气行业运行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管道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审批。即日起原则上暂停新增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不再新增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燃气经营许可(包括核发和延续)的审批程序进行严格管理。
(二)推行管道燃气企业标准化建设管理。按照《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组织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根据《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认真做好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的标准化评级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控、差异化监管。
(三)提升管道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聚焦重点任务,关注高风险区域,针对燃气管道设施存在的风险隐患、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短板、燃气安全数字化应用等方面,建立工作台账,压实各方责任,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同时,督促指导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打造集约化运作、数据共享、精准高效的智慧燃气平台,切实提高燃气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实施管道燃气企业退出机制。县住建局要定期对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运营能力、抢修能力、供气保障能力等进行评估,对如出现不能正常供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依法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启动企业退出机制,并选择管道燃气企业临时接管,提升燃气供应和服务水平。
(五)制定完善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县住建局要针对实施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舆情、信访等风险,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增强抵御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四、实施步骤
全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实施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5年4月15日之前)。县住建局要认真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有关乡镇、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0月底)。县住建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深入企业实地核查,认真做好城镇管道燃气企业标准化评定工作,推动我县城镇燃气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三)总结经验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底)。县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总结我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经验做法,将工作成果提炼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管道燃气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成立翼城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动我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兼顾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把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严格落实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三)营造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防范社会负面影响,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翼城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标准化建设工作
专班人员组成
组 长:康瑞斌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自强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天柱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任延青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曹俊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常欢庆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崔 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政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杨 鑫 唐兴镇镇长
宋星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张天柱同志兼任,工作专班自成立起运行至2025年底,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确需保留的,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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