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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人民政府与翼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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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人民政府与翼城县总工会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驻翼有关单位:

《翼城县人民政府与翼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人民政府与翼城县总工会

联席会议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和职工队伍稳定,推我县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联席会议是政府与工会相互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

条  联席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报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就业情况和工会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部署、举措和成效等

(二)研究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的有关问题

(三)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健康、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职工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涉及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解决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数字化建设等工会中心工作和工会组织建设、经费资产、阵地建设等自身建设中需要政府支持帮助的事项

(五)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上次及以往联席会议未落实的事项作出说明并提出意见

(六)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

条  联席会议议题由政府和工会共同商议确定。议题确定后,由工会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调研,所涉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切实可行的议题建议报告,确保上述议题能在会前基本达成共识。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筹备与会务事项由政府和工会共同承办。会议通知由政府办公室印发。会议一般由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包括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其他需要出席会议的人员。

第五条  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经政府和工会主要领导审定,以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印发。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政府牵头、工会配合共同推动落实,视情况成立联合督查组督促落实,落实情况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

第六条  联席会议视情况可邀请劳动模范、职工代表、基层工会干部、新闻记者旁听,并根据需要经过审核发布新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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