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类文件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

2023-12-28
【字体: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提统计服务能力夯实统计

基层基础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县“冬季行动”统计服务专项行动相关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办发〔201676号),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53号)和临汾市委办公厅、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临办发〔201745号),以及翼城县委办公室、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翼办发〔201775号)文件精神,为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工作,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构建县乡村企四级统计工作“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格局,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实际,现就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县级统计工作加大统计投入力度,县财政将统计日常工作经费和国家调查、专项调查、信息化建设、周期性普查、大型调查等项目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足额落实到位。统计部门要以构建结构科学、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协调有力的统计组织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县级统计力量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力量,切实提高统计部门组织领导、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能力。

二、强化部门统计工作。部门统计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改、财政、工信、自然资源、农业、人社、金融、交通、住建、文、教、卫生态环境应急等业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行业统计调查体系,设置统计机构或统计岗位,配齐专职统计人员及相应设备,切实履行好全行业统计职责。要对本部门主要业务数据负责,对涉及国民经济核算和各项统计监测的数据,要与统计部门核准的数据保持一致,未经审核认可不得对外发布。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项目,要按法定程序到统计部门审批或备案,防止重复调查。

三、加强乡镇统计工作当前,乡镇统计力量不足已成为影响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因素。各乡镇要充实统计人员力量3万人以上的镇需设置专职统计岗位2人;3万人以下的镇需设置专职统计岗位1人,并将统计专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强规范化建设乡镇统计工作机构要达到“七有”(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工作制度、有资料专柜)、“八化”(机构网络化、人员专业化、管理制度化、业务流程规范化、统计基础法化、服务优质化、手段现代化、资料档案化)标准。县政府对各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每年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予以评价,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加强、涉农社区统计工作。各乡镇负责督促辖区各村、涉农社区配备或聘用专(兼)职统计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按规定给予劳动报酬。要保证统计工作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窗口)、专用资料柜,配备数据处理设备,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相应的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资料台账,明确统计工作职责。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网格员队伍力量,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定期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统计人员变动须报所在乡镇统计机构备案。县财政给予农村、涉农社区每年每村(社区)600元标准的工作补助列入各乡镇年度预算,由各乡镇统筹考核使用。

五、加强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定期报表单位,特别是“四上”企业,各行业主管单位要指导企业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或岗位,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统计定期报表单位要达到“四有”(有机构、有专兼职人员、有数据处理设备、有经费保障)、“四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规范化、统计资料档案化)建设标准。享受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单位,奖补资金要优先用于提高统计人员薪资报酬,同时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统计定期报表单位适当奖励。

六、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统计工作的基础。要严格遵循“先进库、再有数”原则,凡没有进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调查单位,不能作为企业“一套表”年报、定报单位报送统计数据;要定期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工作,在确保应统尽统的同时,坚决杜绝联网直报企业和固定资产名录项目失实问题发生。要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动态管理,及时剔除“僵尸企业”,及时将新企业纳入名录库,做到进退有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潜力。统计部门要加强对“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批材料的把关验收和审核评估,做到不合格单位不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数据不重不漏。编办、民政、行政审批、税务、市场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统计所需行政记录,协助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更新维护工作。鼓励采取不同形式的奖励措施,对新增入库纳统企业给予必要的补助。

七、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统计局将全县统计服务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成效列入督查内容,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日常检查结果通报,并报送县政府。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中存在问题要坚决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县政府将启动约谈程序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28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10532号  网站标识码:14102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翼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202000105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