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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核实预算单位及相关部门供热面积的通知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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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核实预算单位及相关部门

供热面积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及相关部门,超腾供热公司:

为确保财政资金精准使用,保障冬季正常供暖,按照“谁取暖、谁申请、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需对我县各预算单位及相关部门供热面积进一步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摸底统计。各单位要确定专人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的取暖面积进行准确测量,摸清摸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企业)需供热的取暖面积,确保不漏报,不多报。

二、据实填报申请。各单位要在每年10月31日前将填写好的《预算单位及相关部门集中供热申报表》报至县住建局三供办,据实申报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企业)当年供热面积,否则将按无供暖需求处理;需停止供暖的,要填写《预算单位及相关部门停止供热申报表》,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至县住建局三供办。

三、统筹测算安排。县住建局要将各单位的申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安排超腾供热公司统筹供热计划,确保正常供暖。同时,将汇总情况报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四、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准填报,认真审核把关。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对各单位每年的供热面积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如发现填报不实,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对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预算单位集中供热申报表

      2、预算单位停止供热申报表附件1、2.docx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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