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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县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县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重大问题,推进工程建设。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 锋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高 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安 瑞 县政府办主任
单建民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杜文河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翟铭娟 县财政局局长
王晓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维跃 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局长
张天柱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国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辛树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世英 县林业局局长
张 东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杨 鑫 唐兴镇镇长
刘志强 南梁镇镇长
尚鹏鹏 隆化镇镇长
秦光耀 里砦镇镇长
王 淼 桥上镇镇长
魏 杰 西阎镇镇长
王 成 王庄镇镇长
师俊丽 中卫乡乡长
姜治国 南唐乡乡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我县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单建民(兼),副主任:王力(兼),成员:县直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分管负责人。
县水利局组织全县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实施,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统筹工程布局、规模和标准;制定各乡镇、各部门任务书,承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技术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等职责,负责工程实施的综合协调。
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相关工作,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上级专项资金或政府一般债券支持项目建设;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协调落实工程占地指标,完善用地手续,组织河道内不稳定基本农田合理有序退出,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负责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危险废物整改清除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对所管辖的影响行洪的桥梁制定三年改造计划,组织开展桥梁问题综合整治;县交通局负责对所管辖的影响行洪的桥梁制定三年改造计划,组织开展桥梁问题综合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开展河道范围内属于林地的成片林木影响行洪问题综合整治;县审批局负责加快推进项目可研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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