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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翼城县2021年基于农业生产托管的农村综合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2021年基于农业生产托管的
农村综合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的《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知(晋财金〔2019〕125号)精神,根据2020年6月8日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与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编号:07206006)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结合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模式下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风险保障需求,持续推进保险创新,通过保险、担保、银行的综合融通,探索基于农业生产托管的新型五位一体的全周期式农村综合金融创新服务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农业生产托管这类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影响作物产量及价格、农机设备等方面风险需求,建立创新型“一揽子”保险产品,探索基于农业生产托管的“政府+农业托管联合社+保险+担保+银行”的新型五位一体的全周期式农村综合金融创新服务模式,以破除土地流转、集中化、规模化、标准化经营的瓶颈,探索研究可复制、可推广的“三农”信贷担保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助力稳定农民收入增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持续利用。
二、承办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唐兴镇、中卫乡、南梁镇、里砦镇、隆化镇、桥上镇、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翼城县支公司(简称太保产险翼城县支公司)、山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农担公司)。
三、具体内容
以实施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为投保组织者,组织农户进行统一验标、缴费、承保、出单。保费比例为项目资金80%,农户自缴20%。
(一)实施产品
玉米区域收入保险、小麦区域收入保险、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等。
(二)保障水平及保险费率
1.玉米的保险金额
保险玉米的每亩保险金额(即保险亩均收入)分别参照保险玉米近三年亩均产量和平均销售价的乘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春播玉米(桥上镇)保险金额初拟为1495元/亩(1.15元/斤*1300斤),费率均为5%,保费初拟为74.75元/亩,项目补贴80%,即59.8元/亩,农户自缴20%,即14.95元/亩;(隆化镇)保险金额初拟为1725元/亩(1.15元/斤*1500斤),费率均为5%,保费初拟为86.25元/亩,项目补贴80%,即69元/亩,农户自缴20%,即17.25元/亩。夏播玉米保险金额初拟为1430元/亩(1.1元/斤*1300斤),费率均为5%,保费初拟为71.5元/亩,项目补贴80%,即57.2元/亩,农户自缴20%,即14.3元/亩。
2.小麦的保险金额
小麦每亩保险金额(即保险亩均收入)分别参照旱地和水浇地保险小麦近三年亩均产量和平均销售价的乘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水浇地小麦保险金额为864元/亩(1.08元/斤*800斤),费率均为5%,保费为43.2元/亩,项目补贴80%,即34.56元/亩,农户自缴20%,即8.64元/亩。
3.农业机械综合保险
实施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合作社为投保组织者,组织农机户进行统一缴费、承保、出单。实施范围为翼城县农业社会化服务24家新型经营主体,农机设备155台,随机作业人员155人。
(1)农业机械损失保险。保险期间内,保险农业机械在正常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下列列明原因的事故和损失时,保险人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①碰撞、倾覆、行驶中坠落的;
②外界物体倒塌、空中物体坠落致使机械损坏的;
③火灾、爆炸、暴风、台风、龙卷风、沙尘暴、雷击、暴雨、洪水、雪崩、冰陷、雪灾、冰凌、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等不确定因素致使机械损坏的。
农机设备保费1080元/台,农户自缴216元。
(2)驾驶操作和随机辅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内,符合规定的驾驶操作和随机辅助作业人员在驾驶操作保险农机具的过程中发生人身意外事故,所致驾驶操作和随机辅助作业人员遭受身体伤残或身故的,包括发生的抢救和治疗费用,保险人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作业人员保费840元/人,每人自缴168元。
(三)授信担保、融资贷款
太保产险、农担公司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坚持“风险共管、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保险、担保、融资贷款等一揽子支农惠农服务,通过共同开展“建档立卡”等工作,摸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保险+生产托管+担保+贷款”的套餐式服务方案,探索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与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相结合的业务试点。太保产险出具正式保单后,农担公司、邮储银行为被保险人主体提供授信担保、融资贷款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 宣传发动
试点乡镇明确项目负责人,并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工作。太保产险翼城县支公司具体负责宣传资料印制、承保理赔、产品优势的宣传培训,提高农户对新产品的认知度。
(二) 投保组织及资料收集
各试点乡镇以农业生产托管合作社为单位统一组织投保。需要收集的投保资料包括被保险人信息和保险标的信息,具体包括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及银行卡信息、联系方式、品种证明和保险标的数量、地块或村组位置等内容。
(三) 验标公示
合作社负责人组织督导各村进行实地抽样验标并拍摄验标照片。投保分户清单要公示满3天,无异议后由乡镇项目负责人统一汇总报送太保产险翼城县支公司。投保分户清单必须加盖村委会公章。
(四) 保单出具
被保险人保费由乡镇项目负责人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并收取,经乡镇审核无误后交太保产险翼城县支公司。太保产险翼城县支公司收到被保险人自缴保费后,出具保单、保费发票等保险资料。
(五) 实施担保
农担公司根据信用评价机制筛选目标合作社,结合具体经营情况实施担保。
(六)防灾减灾
各乡镇和太保产险翼城县支公司要高度重视玉米生产灾害监测和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对生长过程中的灾害进行防治和补救。
(七)人工测产
玉米成熟收获期由专家组进行实地测产数据采集,具体按照《翼城县玉米区域收入保险人工测产管理办法》执行。
(八)价格采集
10月1日至10月30日进行玉米价格监测和采集,具体根据《翼城县玉米区域收入保险价格采集管理办法》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分工明确
各级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各项工作。翼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组织协调、信息报送、资金管理与总结推广等工作;试点乡镇及农业生产托管合作社配合开展项目组织、协调各村开展宣传推动、投保组织、资料收集、验标公示、保费收缴、灾害监测玉米产量、价格测定等工作;太保产险翼城县支公司负责相关保险宣传发动、承保理赔及有关数据汇总等工作。
(二) 密切合作,协同推进
试点乡镇要加强与太保产险翼城公司、农担公司的沟通协作,按照实施方案的职责要求和实施步骤密切合作,及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总结经验,协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 监测分析、优化升级
各试点乡镇与太保产险翼城县支公司要共同对相关保险的试点实施做好过程监测分析,认真研究总结试点过程中的实施成效、存在的问题并就后续推广实施提出建议,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提供决策依据。
附件:1.基于农业生产托管的农村综合金融服务创新试点拟定区域及补助标准
2.翼城县小麦区域收入保险人工测产管理办法
3.翼城县小麦区域收入保险价格采集管理办法
4.翼城县玉米区域收入保险人工测产管理办法
5.翼城县玉米区域收入保险价格采集管理办法 11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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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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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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