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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推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创新,是巩固脱贫、兜底扶贫,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的一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根据省、市要求6月15日前全部完成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补充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补充险参保缴费政策
(一)参保对象
已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险。
(二)缴费档次
补充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5个档次。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残(一级、二级)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四类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补充险每人每年200元。鼓励有条件的困难群体在政府代缴的基础上继续自愿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个人缴费部分按有关规定正常补贴。
(三)补贴标准
补充险政府缴费补贴标准:缴200元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
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四)集中征缴期
我县2021年补充险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集中征缴期内每月1日-25日可办理缴费。
(五)缴费方式
1.缴费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办理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缴费年度”,补缴保费的选择“补缴”(本人需提出补缴申请,并在经办机构办理补缴事宜方可进行补缴)。
2.缴费人也可携带银行卡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缴费专用POS机进行缴费。
3.缴费人可以通过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的手机银行APP进行缴费。
(六)缴费记录查询打印
城乡居民在税务部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后,可登录微信“城市服务-社保-山西城乡居民社保缴纳-缴费记录查询打印”页面进行《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的查询及下载打印,时间一般为缴费成功五个工作日后。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
1.各乡镇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主体。
2.指导、发动村两委干部、老党员、各村(社区)城乡居保协办员做好保费征缴的宣传、咨询、提醒参保人员按时缴费等工作。
3.及时召开补充险工作推进会议,安排专门力量抓好此项工作,督促包村干部入村督导,宣传发动。
4.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险和补充险政策宣传工作。
5.确定一名征缴工作负责人,做好与人社、税务等部门的对接。
(二)县人社局
1.做好补充险政策的宣传工作。
2.及时做好新增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和往年已参保人员的信息变更、注销工作。
3.做好“四类群体”补充险保费代缴工作。
4.负责到龄人员补缴年限核定工作。
5.及时收集问题,化解矛盾,应对舆情。
(三)县税务局
1.做好征缴工作的宣传、发动、咨询工作,多渠道宣传缴费方式及流程,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缴费。
2.负责联系各乡镇征缴工作负责人,定期反馈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3.负责收缴人数的实时统计,实时与各商业银行的现金账务进行核对,确保账款相符,并对各乡镇每天征缴情况进行排队通报。
4.及时收集问题,化解矛盾,应对舆情。
(四)县财政局
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和补充险缴费补贴(入口补)、补充养老保险费发放补贴(出口补)工作。
(五)金融机构
1.负责做好补充险缴费的引导和服务工作,设立专门柜台悬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点”醒目标识,安排专人引导参保居民的缴费流程,维护缴费秩序。
2.印制有本行特色的征缴渠道宣传资料进行宣传。
3.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收费时要核对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确保身份信息相符。
4.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要指定专人仔细核对,做到日清日结,防止出现账务不符的现象。
(六)县民政局
定期提供低保、特困人员名单(第一季度提供明细表、以后每月提供增减表),协助县人社局做好特殊群体代缴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七)县农业农村局
定期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员名单(第一季度提供明细表、以后每月提供增减表),协助县人社局做好特殊群体代缴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八)县残联
定期提供重残(一级、二级)人员名单(第一季度提供明细表、以后每月提供增减表),协助县人社局做好特殊群体代缴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九)县融媒体中心
做好补充险政策宣传、新闻报道等工作。
(十)县工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发出倡议,动员下辖企业组织职工为父母缴纳补充养老保险。
(十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
发出倡议,动员广大职工、妇女、青年为父母缴纳补充养老保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圆满完成补充险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县政府成立推进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领导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责成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的同时,继续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补充险政策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增强居民的缴费意识,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参保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附件:1、推进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2、2021年度各乡镇补充险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翼城县推进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杨海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自强 县政府办副主任
薛雅强 县人社局局长
郝志刚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翟铭娟 县财政局局长
史 鹏 县民政局局长
辛树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日会 县工信局局长
冯青槐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段红亮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学东 县总工会主席
刁 霞 县妇联主席
李金玲 团县委书记
高 璐 县残联理事长
燕云杰 县人社局工会主席
王 全 县税务局副局长
孟兆彪 县工商联副主席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建立城居保参保缴费工作群,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做实、做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对参保缴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通报周调度,办公室主任由燕云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全同志兼任。
附件2:23号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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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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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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