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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翼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为重要抓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全力防范事故发生,有力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一)狠抓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临汾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规定》和《翼城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别规定》,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委会“双主任”制,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在实处。党政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安全,定期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推进重点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狠抓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关于在全县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工作的通知》(翼办发〔2020〕70号),强化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台账,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做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部门清楚、监管人员明确,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实施联合执法,做到齐抓共管,防止事前事中出现“都管都不管”、事后“甩锅”推责。
(三)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推动企业做到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参考《煤矿矿长安全考核记分办法》,对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安全考核记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厘清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列出岗位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构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狠抓个人安全责任落实。聚焦“无能之错、无知之错、侥幸心理”安全管理现状,做实做强宣传教育培训,引导企业从业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将风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形成共识,着力解决忽视安全常识、缺乏专业安全知识和习惯性违章作业等问题。
二、强化超前防范,实施精准治理
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两项根本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三年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对2020年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制定2021年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扎实开展集中攻坚。在按要求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继续紧盯重点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切实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制度措施、问题隐患整改责任、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四个清单”。要紧盯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煤矿:严格落实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办法》等制度,用好“两支队伍”,切实强化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切实发挥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前哨”和“眼睛”作用,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第一监管职责,实行“两人一矿”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煤矿技术红线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超越技术红线采掘作业、图纸造假、隐瞒工作面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井下爆破、排放瓦斯、巷道贯通、动火作业、火区封闭和启封、过地质构造、探放水等关键环节重点管控,加强瓦斯、水害、顶板灾害治理。以“一通三防”和“打非治违”为重点,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危险化学品: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制;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延期换证,按要求启用新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证明;开展涉及剧毒、易燃易爆等特别管控危化品的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道路交通:以“两客一危”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和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高速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整治。
非煤矿山:加强地下开采非煤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监管;抓实特定井工开采的高陡边坡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采空区治理;以清理整治违规外包队伍为突破口,组织对地下非煤矿山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大排查,做到企业自查自改、监管部门督查全覆盖;加强地下矿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责任落实;加强动火作业和爆破管理;加快基建工期进度,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许可,强化安全基础提升。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四办法一标准”,规范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持续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拆危拆违。以桥梁、隧道、高边坡等高危工程为重点,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行为,严防坍塌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加强城市供气、供暖管道施工安全管理。
消防:深化高层建筑、文物单位、学校、医院、养老院、物流仓储以及农村地区、“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领域专项整治;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建筑、文旅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和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切实降低火灾风险,杜绝“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冶金工贸:开展配套危化装置集中整治,强化配套危化装置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阀门仪表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持续深入开展煤气治理和“反三违”专项行动,特别是强化对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和喷涂作业的执法检查;开展易燃易爆气体管线综合治理。
特种设备: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重点针对长输天然气管道、城市公用管道、工业管道进行排查,提升管道本体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畴的流动性、临时性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未经检验和使用登记的一律不得运行;开展电梯维保大排查大整治,确保电梯使用安全,对不按法定要求进行维护、提供虚假维保记录的单位,一经查实,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三)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力度,全县正常生产的煤矿要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地下非煤矿山企业要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冶金企业在年底前要全部达二级以上标准,机械制造企业要开展“提质升级”活动,力争达到二级标准化;危化经营企业及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四)全面管控安全风险。认真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设立安全风险公示栏和告知卡,对风险按危害程度分级,落实监测、监控、预警等管控措施。
(五)精准排查治理隐患。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要立足企业自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落实“日小查、旬排查、月分析、季报告”制度,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推进分级分类监管。认真落实煤矿、危化等重点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实行差异化安全监管。非煤矿山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参照煤矿和危化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做法,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和等级评定标准,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划分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精准监管、精准治理。
提升监管队伍能力。要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专业精神上解决问题,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要学好用好《安全监督管理实用手册》,每周至少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要用好本系统培训平台,发挥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作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对所有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2周的轮训。要全面实施计划性执法,年度执法计划要上报安委办备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执法装备资金保障力度。
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违章违规、重大隐患,以及问题反复出现、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的问题要坚决铁腕打击、严厉查处、严肃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转变“保姆式”监管执法理念,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有关管理规定,及时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统筹安全发展,夯实基层基础
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强化本质安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一)推进科技兴安。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切实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开采,积极推进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打造一批本质安全型矿井。
(二)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优势。建立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库,满足各行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进行“体检会诊”,系统排查致灾因素和重大安全风险。
(三)深化“零事故”单位创建。加强乡镇应急服务站建设,健全乡村(社区)安全员队伍,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指导各行业部门和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打非治违相结合,不断夯实全县安全基础。
(四)提升安全培训质量。深入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能考核;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培训台账,定期上报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加大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扎实做好高危行业全员培训,积极开展“七新”安全培训,强化实操考核全面提升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素质。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丰富《安全365》形式,拓宽参与范围,最大限度发挥全媒体、多矩阵宣传平台作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常态化。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要积极参加“安全进行时”“现场说法”“讲风险、知隐患”“大家话安全”等栏目的录制,指定专人联络,精心做好准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安全宣传。要精心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培育安全文化。
四、坚持生命至上,提升抗灾能力
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履职尽责,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应急制度体系。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17个专项指挥部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任务,健全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十项机制”,提升应急管理“五种能力”,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防救相承、有效衔接、全程贯通、顺畅快捷的应急管理机制。
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将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林草、地震、地质、水利、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信息数据接入,实现市、县、部门、企业全覆盖。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进应急值守、监测预警、资源共享、信息传输、视频连线、指挥调度等功能有序实现。
优化应急救援队伍。聚焦“一主多辅”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建立代训机制,实行联训联演联战。加强科技装备配备,优化统筹力量、强化政策保障,着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应急救援队伍,切实提升救援队伍整体素质和抢险救援能力。
强化预案管理。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以及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实现各级各类预案的有效衔接。应急管理局要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全县综合应急救援桌面推演;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强化预案培训,开展常态化应急救援演练,贴近实际,立足实战,做到应演尽演,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要根据区域灾害特点,按照有关规定,优化物资储备布局,健全物资储备场所,储备配备相应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做好应急物资和救援器材的储备、管理、调拨和紧急配送,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要严格落实《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应急能力建设的通知》(晋财建一〔2021〕4号),统筹协调做好水利、林草、自然资源、地震、民政等部门相关经费划转和经费等资金保障工作。
(二)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类型的普查,开展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摸清全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
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急、气象、水利、地震、地质、林业、交通、公安等防灾减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强化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覆盖率。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推进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
提高灾难应对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各部门之间、军地之间和各救援队伍之间的抢险救援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应急救援快速响应程序。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县财政部门要做好国家、省、市救灾资金的配套工作,原则上不少于上级资金的三分之一,落实专项资金增加物资储备数量,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升救灾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和重大险情,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报告信息并续报进展,科学调度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援救灾,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形成强大的救援合力,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翼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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