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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乡村生态护林员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10-16 |
文 号: | 翼政办发〔2024〕50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乡村生态护林员能力提升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翼城县乡村生态护林员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乡村生态护林员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乡村生态护林员是我国林草资源管护的前哨屏障,是林草资源安全的坚强捍卫者,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坚实推动者。为切实提升乡村生态护林员队伍的管理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助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23〕45号)、《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24〕10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翼城县乡村生态护林员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三绿”并举、“四库”联动、筑牢北方生态屏障这一主攻目标,针对乡村生态护林员覆盖面广、人员多、结构复杂等特点,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做起,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创新机制优化服务,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通过选、培、管、建等手段,打造一支忠诚敬业、业务过硬的生态护林员队伍,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当先锋、打头阵,为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思想教育,实施政治铸魂工程
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各乡镇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日常教育和业务工作相融合等方式,制定学习教育计划,积极组织乡村生态护林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全省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
(二)加强岗位培训,实施能力提升工程
实行乡村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分级负责制度,县林业局要采取下发工作指导手册和下乡实地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各乡镇乡村生态护林员进行指导培训;各乡镇要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岗位培训,组织本辖区乡村生态护林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每月至少1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草原资源法规政策、岗位职责、业务知识、生态护林员巡护APP使用、应急演练、安全防护等。新聘乡村生态护林员通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加强平台建设,实施科技赋能工程
各乡镇要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和推广科技应用水平。有条件的乡镇要按照智慧林草发展方向,逐步建设智慧林草系统平台,推广运用大数据、北斗、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形成空天地一体综合巡护网络,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逐步推进人工巡护向科技巡护重大转变。
(四)加强沟通协调,实施联建帮带工程
各乡镇要建立乡村生态护林员横向联合机制,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建立“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设备联通、资源共享、区域联治,搞好传帮带,推进大融合,促进大提升。
(五)加强正面引导,实施聚能增效工程
各乡镇每年要开展乡村生态护林员标兵评选活动,每个乡镇每年评选1-2名乡村生态护林员标兵,并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根据各乡镇推送人员情况,进行审查、核实,从中选拔1-5名优秀人员,报请县政府,评选为县级乡村生态护林员标兵。以“我为家乡看好树——身边的护林员”为主题组织开展乡村生态护林员标兵宣传活动,选树和推介乡村生态护林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
(六)加强监督管理,实施立标塑形工程
各乡镇要全力推动乡村生态护林员统筹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乡村生态护林员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对乡村生态护林员工作绩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乡村生态护林员劳务工资发放和续聘的依据。对于考核不达标或玩忽职守的乡村生态护林员要立即解聘,并及时选聘补充,确保管护队伍和管护责任区的完整性;对造成林草资源重大损失的乡村生态护林员要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乡村生态护林员提升行动作为林长制的工作范畴,要求林长抓,抓林长,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依托林长制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乡镇要落实好森林草原资源管护的保障措施,根据《关于印发翼城县森林草原防火乡村网格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及配套落实的《翼城县乡村生态护林员聘用指导意见》和《翼城县林地防火专项经费安排计划》(翼政办发〔2023〕47号)文件精神,做到专款专用,为乡村生态护林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巡护装备,保障乡村生态护林员合理的劳务报酬和相关支出,切实维护乡村生态护林员权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坚持以护林员为中心和正面宣传为主,结合实际和特色,加强与宣传部门衔接协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乡村生态护林员能力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和意义,宣传乡村生态护林员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关心关爱乡村生态护林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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