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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共同推进机制》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9-02
文     号: 翼政办发〔2024〕44号 发布日期: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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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重点项目用地保障

共同推进机制》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翼城县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共同推进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共同推进机制

为深入推进“听民意办实事”项目,提升用地服务保障质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制定翼城县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共同推进机制。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用地保障共同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杨海林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范  帆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安 瑞 县政府办主任

张卫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贾永伟 县司法局局长

吉顺俭 县财政局局长

雅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文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鸿彦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  东 县水利局局长

辛树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常欢庆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王新明 县林业局局长

沈  勇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局长

周晓侠 县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红霞 县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项目涉及乡镇乡(镇)长

重点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重点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开展,办公室主任由李文建同志兼任。

二、工作制度

1、实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制政府部门实施的重点项目单位(或其他重点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用地保障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项目推进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推进的主体责任,统筹项目用地手续征收、报批、供应等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置推进。

2、实行集体研判制度。结合项目用地实施情况,由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召集,及时共同研究、处置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及后续工作计划。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于每周五下午4:00前列出项目用地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领导组确定后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

3、实行同步容缺推进制度项目用地选址确定后,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前,先期开展土地现状、社保补贴、社会稳定风险等摸底调查等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完成经共同研判为低风险的,先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发布公告,在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完成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评审和备案。

4、实行压茬协调推进制度。为整体高效推进相关具体业务开展,做到时间上压茬同步,各部门需结合项目实际,按部门工作职责,相关工作时间周期进行预计,如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林地手续办理时间等,以确保预公告发布时间、协议签订与社保审核等时间同步。

三、部门职责

1、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对评估主体的评估报告和评审文件及时审查,符合程序规范的予以备案。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征地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服务;负责组织编制报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负责国土现状调查等数据的处理和提供,牵头做好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负责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组织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发布公告、补偿安置听证、征收土地公告发布等工作;负责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属地乡镇、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单位编制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决定》,报县政府批准后,会同项目主管单位、乡(镇)、村集体共同送达被征收土地相关权利人;受县政府委托签订分批次用地(规划城市、村庄和集镇范围内用地)报批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负责用地规划、计划和耕地占补平衡三项指标的统一管理;负责项目用地的组卷报批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处理和提供(需经农业农村局同意或由农业农村局提供);负责办理批后不动产相关登记工作

3、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将重点项目和成片开发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牵头将县重点项目申报为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并纳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用地清单

4、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批复等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征地费用保障;负责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被征地养老保险补贴费用的预存管理

6、县人社局负责社保审核,在资金到位,保障对象名单确定的基础上,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参保手续,个人户管理及养老保险待遇计发

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土地征收涉及地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面积核减工作,负责对有争议的水浇地的地类认定

8、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土地征收工作中相关法务工作;负责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9、县林业局:负责按职责做好各类保护地数据提供与核查,涉及保护地和林业手续办理。

10、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水利局、文物旅游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类保护地数据提供与核查、涉及保护地手续办理,事中事后监管。

11、各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协调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安置登记等征地前期工作;负责组织村集体开展补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的申报;负责拟征收土地及地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评估)协商

12、政府部门实施的重点项目单位(或其他重点项目的主管部门):整体统筹协调项目用地报批,负责单独选址项目或以划拨方式供地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向发改局申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发改局申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并列入重大项目用地清单。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属地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负责配合属地乡镇与相关权利人协调征地补偿事宜;单独选址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以及用地预审与选址、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批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重要矿产资源压覆报告、林地手续办理等相关手续办理。

四、工作流程

1、在项目确定后,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用地申请,明确用地范围、用途、面积等,报经领导组同意后,纳入共同推进事项清单。

2、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年度用地计划、耕地占补指标等业务情况,提出初步用地意见(需要测绘的,由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测绘)。自然资源局核实项目拟用地国土空间规划情况,对符合规划的,发函至林业、文物、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进行各类保护地和林地核查,相关部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不符合规划的提出另行选址建议并告知规划调整的政策要求。对单独选址项目,项目单位要同步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项目立项等工作。

3、项目单位选址确定后,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属地乡镇、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摸底调查,收集相关权利人身份和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信息,掌握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初步协商征地补偿,测算征地补偿费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和社保摸底;完成后经领导小组共同研判,确定在3个月内可完成90%以上协议签订和社保审核工作的,由县自然资源局起草并提请县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共同到涉及镇、村公示栏张贴,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对单独选址项目,项目单位要抓紧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重要矿产资源压覆报告工作,预计难以完成的,应在提请县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前提出。涉及需办理林地相关手续的,需在省(市)政府土地批复前取得批复,市、省级审批时间预计各为1个月,预计难以在省(市)批复前取得林地手续的,应在提请县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前提出。

4、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原则上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状调查成果要在村集体公示栏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县自然资源局或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完成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县委政法委在评估主体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评审文件符合评估程序规范的,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文书。

5、在完成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报县政府发布公告,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共同到涉及镇、村公示栏张贴,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

6、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后,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抓紧完成以下事项:一是自然资源局组织地上附着物评估;二是属地乡镇协调商谈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批次用地项目和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的单独选址项目由自然资源局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签订,政府投资的单独选址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受县政府委托签订;三是待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完成后,属地乡镇组织征地所涉及村(居)委会完成征地社保审核,审核材料报送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审会议后,形成完整报审材料,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四是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现有资料,开始组卷,并与省、市沟通,申请并安排计划指标,待相关资料完善后,报县政府出文上报。

7、为确保项目用地尽早供给,规划、计划、占补平衡指标均能满足的条件下,自然资源局可先期开展供地前的考古调查勘探、土壤污染调查等相关工作,以缩短供地周期,保障项目用地。

五、相关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要以解决问题为指引,集中全部力量和有效资源攻坚克难,全力化解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在共同推进机制中未明确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解决。

2、改进工作作风。要将调查研究作为抓好工作落实的有效方法,围绕用地报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深入分析研究,听取基层群众诉求,对标周边先进单位,提升工作水平。

3、强化协同配合。要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和信息互通,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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