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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2024年面向社会招录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7-23 |
文 号: | 翼政办发〔2024〕33号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2024年面向社会招录森林
草原消防队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翼城县2024年面向社会招录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2024年面向社会招录森林草原
消防队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我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面向社会招录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工作,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等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录计划与组织
此次面向社会招录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共30名(均为男性)。
招录工作由森林草原消防队员招录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招录具体工作。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森林草原消防救援队伍;
(四)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1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消防员、森林消防员、应急救援员、消防设施操作员、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计算机操作调试员、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持有B2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该类车型的人员(上述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育的;
(2)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或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录要求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地点见招录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林业局组织实施。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翼城县公开招录森林草原消防队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与报名表相同)。
(二)体格检查与测试考查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由招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
1.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及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体能测试
笔试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测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2.5分~25分,总成绩最高100分。
(三)考察
根据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的,按体测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入职训练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入职训练人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期间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健全重点观察、专项体检、加压测试、病历调查等隐性病发现验证机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复查复检复测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三个月入职训练期结束后,根据量化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0名。
对入职训练未报到,或入职训练期间退出的不再补录。
(五)录用及待遇
经入职训练、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录用协议。
森林草原消防队员薪酬待遇享受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及住房公积金,一线消防队员按规定享受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和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等。消防队员每人每月扣缴五险一金后,月平均实发工资3000元。
四、公开招录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录工作公正有序进行,特成立森林草原消防员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录的组织实施。
组 长:范 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高 伟(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武利(县纪委副书记)
薛雅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新明(县林业局局长)
曹俊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红林(县财政局副局长)
史 玮(县公安局副局长)
邱军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崔晓忠(县卫健局副局长)
万振国(县教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翟京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 兵(县人武部副部长)
邓 杨(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周 海(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陈 亮(县人社局四级主任科员)
招录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薛雅强同志兼任。
五、严肃招录纪律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招录。
(二)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招录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体格检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考察、入职训练等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招录资格。
(三)公开招录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
翼城县林业局:0357-4922133
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7-4922596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录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录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翼城县公开招录森林草原消防队员报名表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1:
翼城县公开招录森林草原消防队员报名表
报考岗位: 填报日期: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贴 相 片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现户籍所在地 | 省 市(县) | 婚姻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邮 编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何时何地毕业于何院校、何 专业 | 全日制教育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在职教育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
职业资格证书 | 取得时间 | |||||
学习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学习,从初中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
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任何职,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
家 庭 成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奖 惩 情 况 | ||||
本 人 承 诺 | 本人承诺此表如实填写,如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人签名(需手写): 年 月 日 | |||
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双面打印,可电脑填写或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附件2: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
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项 目 | 体能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备注 | ||||||||||||||||||||
2.5分 | 5分 | 7.5分 | 10分 | 12.5分 | 15分 | 17.5分 | 20分 | 22.5分 | 25分 | |||||||||||||
1000米跑 (分、秒) | 4′3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必考项目 | |||||||||||
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 ||||||||||||||||||||||
原地跳高 (厘米) | 40 | 47 | 50 | 53 | 55 | 57 | 60 | 63 | 65 | 67 | 两项任选一项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考生双脚站立靠墙,单手伸直标记中指最高触墙点(示指高度),双脚立定垂直跳起,以单手指尖触墙,测量示指高度与跳起触墙高度之间的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起高度计算成绩。 | ||||||||||||||||||||||
立定跳远 (米) | 2.01 | 2.13 | 2.18 | 2.23 | 2.28 | 2.33 | 2.38 | 2.43 | 2.48 | 2.53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跳线,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出长度计算成绩。 | ||||||||||||||||||||||
项 目 | 体能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备注 | ||||||||||||||||||||
2.5分 | 5分 | 7.5分 | 10分 | 12.5分 | 15分 | 17.5分 | 20分 | 22.5分 | 25分 | |||||||||||||
单杠引体向上(次/2分钟)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9 | 11 | 两项任选一项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或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1次未完成的不计分。 | ||||||||||||||||||||||
俯卧撑 (次/2分钟) | 6 | 8 | 11 | 14 | 18 | 22 | 27 | 32 | 38 | 42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求完成动作。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结束考核。 | ||||||||||||||||||||||
10米×4 往返跑 (秒) | 14″5 | 13″3 | 12″8 | 12″3 | 11″8 | 11″3 | 10″8 | 10″4 | 10″1 | 9″8 | 两项任选一项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10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 ||||||||||||||||||||||
100米跑(秒) | 17″3 | 15″9 | 15″6 | 15″3 | 15″0 | 14″7 | 14″4 | 14″1 | 13″8 | 13″5 | ||||||||||||
1.分组考核。 2.在100米长直线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终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通过终点线记录时间。 3.抢跑犯规,重新组织起跑;跑出本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他人者不记录成绩。 | ||||||||||||||||||||||
备 注 | 1.总成绩最高100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2.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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