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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试点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5-31
文     号: 翼政办发〔2024〕24号 发布日期: 2024-05-31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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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

试点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翼城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试点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

试点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试点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晋农发〔2023〕7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基础,我县作为试点县将有序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试点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关于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试点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指示精神,稳慎推进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翼城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在已有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基础上,按照“建设标准统一、数据填平补齐、系统实用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宅基地相关数据资料,结合开展宅基地专项调查,全面摸清区域宅基地数量、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为我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加强相关成果资料共享应用。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局建立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农村宅基地相关数据信息和资料成果的共享互通,主要包括:房地一体宅基地地籍调查成果、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此次调查试点形成的宅基地基础信息成果等。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已有成果编制县级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形成宅基地基础信息和调查工作底图。(2024年5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开展宅基地专项调查。在已共享的宅基地相关数据资料基础上,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试用版)》和《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程(试用版)》等调查技术规程,采取测绘、遥感、入户调查等方式,开展宅基地补充调查和验证调查,查漏补缺,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以及审批、使用、流转、退出、监管、违法用地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宅基地基础信息。(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汇总建立宅基地数据库。汇总整合已有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梳理分析农村宅基地图斑文件、基础信息表、面积统计表、利用状况表、农房利用状况表等调查数据成果,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试用版)》等要求,对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统一编码、空间属性关联检查等,全面检查数据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将通过检查的数据汇总建立全县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2025年4月底前完成)

(四)编制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编制县、乡、村、户四级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理清农村宅基地基础现状,以表格形式集中展示农村宅基地家底情况。在调查工作底图基础上,结合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成果,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程(试用版)》中规定的图式图例等要求,绘制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图件,以专题地图的形式可视化展现试点县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状况等信息。(2025年4月底前完成)

(五)开展经验总结成果验收和汇交入库我县作为试点县在完成信息调查后,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编制的信息调查成果验收工作指南开展县级自验,整理相关资料,形成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现状图件、信息“一张图”、总结报告等试点成果。县级自检通过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市级验收申请,并提交自检合格的调查成果和总结报告。市级在验收合格后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省级验收申请,省农业农村厅适时开展省级验收。通过省级验收合格后将最终数据汇交入库到全省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2025年6月底前完成)

、工作原则

(一)严格遵循标准,保证调查质量。在调查和数据建库过程中,严格遵循统一的调查技术、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按农业农村部要求形成统一的数据接口和数据结构,为实现全国数据汇交、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奠定基础。同时采用交叉检查、多级复核的检查方式,保证调查质量。

(二)充分利用已有数据,减少重复调查。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村庄规划、地籍调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承包地确权登记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制度改革等项目数据成果以填平补齐的方式完成信息调查,减少重复调查和重复建设。

(三)整体统筹,妥善处理争议。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宅基地选址和建房随意,情况复杂,存在一户多宅、一宅多户、户籍不清楚、建房多方出资、农户诉求多样等不同情况,为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带来非常大的困难。为提高调查效率,本次调查工作按照“整体统筹,妥善处理争议”的原则,先完成绝大部分宅基地调查,对于有争议的宅基地让农户自行协商好后,进行宅基地基础信息录入。

、调查内容

(一)已有资料收集

收集整理汇总已有农村宅基地相关数据,包括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林权等专项工作成果数据资料,编制翼城县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

(二)整理分析

对获取的数据资料进行甄别比较,根据《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要求,对数据内容进行逐条逐宗的比对梳理,通过数据清洗和整合,从中抽取并组成农村宅基地调查所需的数据记录。对汇总的数据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异常处理、去除重复、格式转化等数据清洗操作,提取有效的调查数据文件,作为汇总共享过程的调查数据成果。

(三)宣传培训

进行县、乡镇、村三级动员宣传和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使所有项目参与人员熟知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宅基地改革的重要性,了解与政府、农民切身利益的关联性,并掌握调查的基本技能。同时对基层人员采取持续性宣传培训、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的作用。

(四)制作调查底图

收集、利用优于0.2米分辨率影像数据制作覆盖翼城县范围的正射影像图。其次将收集的已有资料得到的宅基地图斑、村庄规划、行政区划等数据套合到正射影像图中,形成调查底图,供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使用。

(五)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

根据形成的“待补充调查记录表”和调查底图,以补充和验证为目的,采取遥感、航测、入户调查等方式,开展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专项调查,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根据不同类型,专项调查将采取不同的技术方法。

(六)数据建库

根据数据库规范要求,调查数据通过质量检查后,建设宅基地数据库的软件选型主要遵循数据库规范并结合翼城县实际情况,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支持宅基地数据成果的共享需求,必须符合国家数据汇交技术要求。

(七)编制数据台账

对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的基本数据内容进行统计汇总,按照数据库规范中对区域台账和农户台账的结构定义,分别编制县、乡、村、户级宅基地数据台账。

(八)绘制利用现状图册

在调查工作地图基础上,结合翼城县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根据技术规程中规定的图式图例,绘制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图册。宅基地利用现状图册包括宅基地分布信息、宅基地利用信息等内容,全面反映宅基地布局、利用状况和分布规律;图面整饰规范,图例正确。

(九)数据汇交

将调查数据成果通过介质拷贝、刻盘等方式,逐级提交给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包括宅基地基础信息、数量、面积、权属、利用情况等数据库内容,以及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

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已下达专项资金100万元,需要县级预算配套资金277.066475万元,共计资金377.066475万元,主要用于我县69338宗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包括汇总共享基础资料、宅基地专项调查、宅基地数据建库、质检、汇交、编制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及档案整理等工作。

、主要成果

根据《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试行)》和《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试行)》等文件规范要求项目主要成果如下

(一)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数据(包括原始调查表、图件等;

(二)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

(三)宅基地数据台账(按农业农村部要求格式)

(四)宅基地利用现状图(按农业农村部要求格式)

(五)宅基地数据库(按农业农村部要求,并包括后续入库等);

(六)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方案、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

、预期成效

通过本次调查可以进一步掌握详细的土地利用信息,方便土地管理;可以利用数据融合分析功能,辅助执法;可以利用现状数据,分析推演农村变化,更加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等;获得宅基地、家庭的详细数据信息,为下一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提供有利的参考数据,为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壮大农村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一)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有效协作

资源共享机制是指参与资源共享的主体,通过各种协调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流动,以满足需求方局部对资源的稀缺性,实现资源共享管理的系统化和各个参与方的“共赢”。本次调查中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实现有效协同,将资源利用最大化,从而实现资源共享管理的系统化。

(二)调查为宅基地改革提供数据支撑

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相对滞后,出现了建设选址分散、房屋朝向凌乱、建筑风格多样、农民建房无序等现象,特别是超大超高房屋和建别墅大院等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宅基地调查摸底工作,是宅基地改革的基础,是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通过本次农村宅基地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全县宅基地规模和布局,进一步掌握全县农村宅基地的利用现状,完善相关基础数据,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宅基地闲置等情况,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盘活利用提供数据支撑,促进宅基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初步实现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

通过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全面获取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和利用状况等信息,形成一整套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影像、图件、台账、文字报告、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等成果,完成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中建设农村宅基地大数据的任务,为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摸清农村宅基地家底,初步实现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为建设全县统一的农村宅基地信息化平台提供基础支撑和经验积累。

(四)调查为宅基地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当前存在不少村组已经没有可由村集体进行分配的宅基地,甚至有些村组已经多年没有新分配过宅基地。同时,不少村组存在集体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利用,一户多宅问题严重。摸底调查为宅基地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各级各部门可通过制定新建村民住房用地计划指标、村庄整理、废旧宅基地腾退、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流转等多种方式,增加宅基地用地空间,满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农户建房需求。工作流程符合农业农村部最新的《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试行)》要求,调查技术符合农业农村部最新的《农村宅基地基础调查技术规程(试行)》要求,最终成果符合农业农村部《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标准(试行)》以及《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试行)》要求。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将其作为深化农村改革试点、健全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县政府成立翼城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试点和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员如下

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辛树盛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文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吉顺俭  县财政局局长

员:王志刚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宏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毅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辛树盛兼任,牵头抓好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细化调查工作内容和要求,加强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协调配合,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充实调查工作人员和技术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保障调查工作的必要经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择优选择一批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调查工作。

(三)强化数据共享和安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加快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充分整合和利用已有的各类数据资料,不搞重复调查,防止资源浪费。在调查工作实施中,要按有关规定做好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公开数据要注意脱敏处理,联网数据要做好加密保护。要与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定,确保数据安全、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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