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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
文 号: | 翼政办发〔2024〕17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翼城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实施方案
为持续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山西行动(2019—2030年)》目标要求,大力推进“健康翼城”建设,切实提高全县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确保我县创建省级健康县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为策略,广泛开展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全民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建设健康翼城,保障全县人民健康,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两年为一个周期,2024年开展健康县创建工作,2025年申报考核评审。在一个创建周期内达到以下目标: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各创建成员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二)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和健康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升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三)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0%;成人吸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大于30%;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四)开展环境建设,保证空气质量、饮用水水质安全,食品安全、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
(五)厕所改造,推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标。
(六)进一步加大人均公园绿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体育场地面积建设;加快社会保障参保率,结合医养结合项目,调高老年人养老设施、养老保险;控制城镇失业率、提高再就业登记率;全部适龄儿童均有学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规定标准。
(七)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我县实际、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健康县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卫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健康县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政府承诺,工作启动(2024年3月—5月)。制定《翼城县创建省级健康县实施方案》;成立翼城县省级健康县创建工作领导组,召开全县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达标(2024年6月—2025年6月)。各乡镇、相关部门结合创建标准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针对优先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整理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建档,全面推进健康县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25年7月—12月)。对照标准开展自查提高,完成各类基础资料并预审,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级健康县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建设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省级评估验收。
四、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管理
1.县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县创建工作。将创建健康县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建立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领导协调机制,部门职责明确。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责任单位:政府办、卫体局
2.建立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乡镇、学校、机关、医院、企业等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网络覆盖率100%。每单位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培训覆盖率达100%。
责任单位:政府办、卫体局、各成员单位
3.明确县级健康教育管理机构,巩固以专业健康教育管理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乡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各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培训覆盖率达100%。
责任单位:卫体局、医疗集团、中医医院、疾控中心、妇计中心
4.开展基线调查(或开展社区诊断)了解全县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制定科学的综合干预策略和措施。定期监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开展项目技术评估。
责任单位:医疗集团、疾控中心
5.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由政府牵头、联合多部门的督导,定期了解各项工作进展,听取政府各部门和居民的工作建议。
责任单位:政府办、卫体局、各成员单位
6.将健康县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责任单位:财政局、卫体局
7.创建健康县要在多部门协作、部门内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产业、健康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取得创新。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健康政策
1.卫健部门主动向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
责任单位:政府办、卫体局、医疗集团、疾控中心
2.成立健康促进专家委员会,建立公共政策审查制度。相关部门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开发环节有专家委员会或健康领域行政人员和专家的参与。
责任单位:卫体局、医疗集团、疾控中心、妇计中心
3.相关部门和乡镇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责任单位:政府办、各成员单位
4.政府或多部门联合开展针对慢性病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老龄健康、环境与健康等重点健康问题的健康行动。
责任单位:卫体局、疾控中心、各成员单位
(三)健康场所
1.健康社区和健康村
(1)建立健康社区、健康村工作机制,制定健康社区(村)建设工作计划,对社区、村开展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
(2)全县30%的社区、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建立健康社区、村的档案(包括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建设效果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健康家庭
(1)建立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机制,有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方案和总结资料。
(2)建立健康家庭个案档案。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康医院
(1)建立健康医院建设工作机制,有健康医院、无烟单位建设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
(2)全县100%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健康医院标准。建立健康医院的个案档案(包括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建设效果等)。
责任单位:医疗集团、中医医院、妇计中心
4.健康学校
(1)建立健康学校工作机制,有健康学校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的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
(2)全县100%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建立健康促进学校的个案档案(包括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建设效果等)。
责任单位:教科局
5.健康机关
(1)建立健康机关工作机制,有健康机关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的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
(2)全县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机关标准,建立健康机关的个案档案(包括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建设效果等)。
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健康企业
(1)建立健康企业工作机制,有健康企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的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
(2)全县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企业标准,建立健康促进企业的个案档案(包括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建设效果等)。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工信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卫体局
7.建立无烟环境工作机制,开展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
责任单位:卫体局、疾控中心、各成员单位
8.建设至少1个健康主题公园和1条健康步道,有健康标识和无烟标识,定期组织健康活动,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
责任单位:住建局、卫体局
9.开展媒体培训会或交流会,利用融媒体开展健康科普,线上线下联合的健康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相关成员单位
(四)健康教育
1.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中国行相关工作,开展健康巡讲,在电视台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制作、发放有“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标识的传播材料。
责任单位:卫体局、融媒体中心、疾控中心
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达到国家要求。
责任单位:卫体局、医疗集团、疾控中心
3.在重要宣传周、日活动宣传时段内,开展多部门联合、单场活动人数不低于200人、有媒体深入宣传的健康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卫体局、融媒体中心、疾控中心、相关部门
(五)健康环境
1.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260天。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
责任单位:水利局
3.城区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疾控中心、翼投公司
4.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5.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责任单位:住建局
6.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每千名60岁以上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
责任单位:民政局
7.各类媒体开设健康类节目或栏目,积极宣传健康县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翼城电视台、广播电台各开设一个至少满半年的健康类节目或栏目;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健康县相关工作进展的次数不少于30次。
责任单位: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8.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5%。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9.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责任单位:住建局、卫体局
(六)健康人群
1.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本省平均水平20%;成人吸烟率低于本省平均水平20%。
责任单位:卫体局、疾控中心
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32%。
责任单位:卫体局
3.95%以上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
责任单位:教科局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责任单位:人社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翼城县省级健康县创建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发布工作动态、推广典型经验,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依据各自分工,明确职责,把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计划,注重培养健康促进工作人员和健康技能指导员,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
领导组加强对健康县建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对健康促进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定时不定时督导检查,全面评价建设成果,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创建健康县提供保障。
附件:1.翼城县创建省级健康县领导组人员名单
2.翼城县创建省级健康县技术指导专家组名单
附件1:
翼城县创建省级健康县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海林(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聂 华(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安 瑞(县政府办主任)
杨晓清(县卫体局局长)
吉顺俭(县财政局局长)
翟力龙(县教科局局长)
辛树盛(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延青(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程俊杰(县民政局局长)
薛雅强(县人社局局长)
赵鸿彦(县文旅局局长)
冯日会(县工信局局长)
贾永伟(县司法局局长)
沈 勇(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局长)
张天柱(县住建局局长)
史 鹏(县交通局局长)
张 东(县水利局局长)
李文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曹俊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永明(县统计局局长)
李学东(县能源局局长)
王新明(县林业局局长)
宋星林(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红丽(县发改局三级主任科员)
李金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武耀(县文明办主任)
朱俊峰(县直工委书记)
杨世英(县总工会主席)
吕俊丽(县妇联主席)
吉超頔(团县委书记)
苏 虎(县残联理事长)
宋 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学斌(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冯青槐(翼投公司董事长)
刘 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赵生贵(西阎镇党委书记)
杨 鑫(唐兴镇镇长)
秦光耀(南梁镇镇长)
师俊丽(中卫乡乡长)
高克让(里砦镇镇长)
王 成(王庄镇镇长)
尚鹏鹏(隆化镇镇长)
王 奇(桥上镇镇长)
武长青(南唐乡乡长)
领导组负责组织拟定翼城省级健康县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推广创建典型经验,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的方案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晓清同志兼任。
附件2:
翼城县创建省级健康县技术指导
专家组名单
组 长:魏月玲 县卫体局副局长、疾控局局长
副组长:程乐云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郑国华 县教科局教育股副股长
闫耿林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张秀峰 县水利局水管股股长
续文伟 县民政局社会股负责人
王 磊 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党组成员
王玉萍 县卫体局科教宣传与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人
师俊峰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闫文莉 县医疗集团副院长
刘 艳 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李海军 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
赵仪潇 县疾控中心科员
姜 洁 县疾控中心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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