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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先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4-11 |
文 号: | 翼政办发〔2024〕14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先行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翼城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先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先行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0〕10号)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做好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试点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晋农发〔2023〕70号)文件精神,我县被确定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为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形成数据库、区域台账及利用现状图件成果资料,并为全县全面开展此项工作进行有效探索,确保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调查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标准规范统一、数据填平补齐、系统实用高效”的原则,全面摸清县域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提供支撑。逐步建成县级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宅基地数字化管理,保障农村集体和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先行试点。通过试点先行,实地培训作业人员,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范要求,全县共选择了9个村进行先行试点(附件2),试点阶段成果须经县农业农村局检查确认后,方可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宅基地专项调查(2024年4月底前完成)。在与自然资源局农村宅基地相关数据信息和资料成果共享互通的前提下,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试用版)》和《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程(试用版)》等调查技术规程,采取测绘、遥感、入户调查等方式,开展宅基地补充调查和验证调查,查缺补漏,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以及审批、使用、流转、退出、监管、违法用地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宅基地基础信息。
(三)汇交录入宅基地数据库(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汇总整合已有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梳理分析农村宅基地图斑文件、基础信息表、面积统计表、利用状况表、农房利用状况表等调查数据成果,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试用版)》等要求,对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统一编码、可属性关联检查等,全面检查数据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
(四)编制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编制县、乡、村、户四级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理清农村宅基地基础现状,以表格形式集中展示农村宅基地家底情况。在调查工作底图基础上,结合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成果,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程(试用版)》中规定的图式图例等要求,绘制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图件,以专题地图的形式可视化展现试点村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状况等信息。
(五)开展经验总结和成果验收(2024年5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在完成信息调查后,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编制的信息调查成果验收工作指南开展乡镇自验,整理相关资料,形成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现状图件、信息“一张图”、总结报告等试点成果。乡镇自检通过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县级验收申请,并提交自检合格的调查成果和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镇长、农经、自然资源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专班,集中办公,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建立工作台账和路线图。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乡镇要做好工作衔接和成果共享,优化业务流程,不搞重复调查,防止资源浪费。对新批宅基地、翻建农村自建房以及宅基地征收流转、退出等导致宅基地和房屋权属、面积、使用等状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更新数据库。
(三)依法依规推进。各乡镇要在尊重历史现状、尊重乡俗民约、尊重集体意愿的基础上,学透吃准用活现有一系列政策规定,要广泛调动村集体成员参与,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一事一策”“一村一招”“一地一案”等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四)确保数据安全。宅基地相关信息资料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公开信息注意脱敏处理,联网信息做好加密防护。要签订保密协定,按规定做好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五)做好宣传总结。各乡镇要对标学习全国各地成功经验,多渠道宣传目的、意义和政策规定,加强正面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农村宅基地基础调查工作。
附件:1.翼城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先行试点工作领导组成
员名单
2.翼城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先行试点村名单
附件1:
翼城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先行试点工作
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 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辛树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文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吉顺俭 县财政局局长
赵生贵 西阎镇党委书记
杨 鑫 唐兴镇镇长
尚鹏鹏 隆化镇镇长
秦光耀 南梁镇镇长
高克让 里砦镇镇长
王 成 王庄镇镇长
王 奇 桥上镇镇长
师俊丽 中卫乡乡长
武长青 南唐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辛树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政策指导组、技术指导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安排,政策指导组负责研究解答相关政策问题,技术指导组负责培训、检查督导等工作。
附件2:
翼城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先行试点村
名 单
乡镇 | 先行试点村 | 乡镇 | 先行试点村 |
唐兴镇 | 上高村 | 中卫乡 | 浮图村 |
隆化镇 | 隆化村 | 南梁镇 | 程公村 |
西阎镇 | 西阎村 | 南唐乡 | 范牛村 |
王庄镇 | 龙女村 | 里砦镇 | 吉比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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