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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2023年从村改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12-15 |
文 号: | 翼政办发〔2023〕60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2023年从村改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工作方案的通知
唐兴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翼城县2023年从村改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翼城县2023年从村改社区党组织书记
中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推动村改社区后续问题解决,妥善安置村改社区在任党组织书记,根据中组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住建部印发的《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临汾市委组织部、临汾市民政局、临汾市财政局、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及《翼城县关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高质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拟从全县村改社区在任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有关部署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通过组织考察的方式,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激励带动全县社区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干部保证、组织保证。
二、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中旬启动,12月底完成。
三、选聘条件
1.村改社区在任的社区党组织书记;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的;
3.在全县重点项目中有突出贡献、在社区治理中成绩优秀,得到县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府认可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
1.受到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选聘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
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选聘的情形。
四、选聘数量
从村改社区在任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4名专职社区工作者。
五、实施办法及程序
选聘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做好配合,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核、体检与考察、公示等步骤选聘为专职社区工作者。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2月20日前)
1.本人提出申请(12月18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向乡镇党委提出申请,提交《翼城县2023年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组织推荐(12月19日前)。乡镇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召开党委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意见并盖章,向县民政局报送《报名表》。
3.资格审查(12月20日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对乡镇党委推荐人员的任职经历等进行复审,同时征求相关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开展资格联审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体检与考察(12月24日前)
根据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失去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征求乡镇领导班子、包片包社区干部、所在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意见建议,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程度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三)公示与选聘(2024年12月29日前)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拟选聘人员所在乡镇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影响选聘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选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由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3年),建立聘用人员档案,受聘人员享受应聘岗位相应待遇。
附件:1.翼城县2023年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翼城县2023年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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