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8-29
文     号: 翼政办发〔2023〕43号 发布日期: 2023-08-29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字体: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

化工区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

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建立健全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发挥突发事件救援联动效能,确保顺利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研究特制定《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应急救援联动机构

一)领导机构。园区安全生产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统一指挥全园区应急救援联动工作。主要职责是:

1.全面指导、调度各应急救援联动各部门,驻园各企业科学、有效开展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督促各应急救援联动相关部门、企业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3.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园区各企业应急专家参与救援。

二)办事机构。领导组为园区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救援联动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2.合协调各应急救援联动驻园企业,实时掌握、报告全园区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和动态。

3.落实上级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措施。

4.及时调整更新应急救援联动驻园企业通讯录,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三)县直各相关部门。包括县应急管理局、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局、县卫生健康体育局、临汾市生态环境翼城分局、县文旅局、县信访局、县气象局

、应急救援联动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应急救援联动相关单位联席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主要研究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应急救援联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互通应急救援联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教训。

二)联络员制度。县应急救援联动相关单位、驻园各企业要明确1名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电话联络畅通,随时接受应急工作指令,及时报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管理情况。

三)值守应急制度。各驻园企业要把值守应急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人员、完善制度、明确责任,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实行昼夜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四)联合响应制度。各驻园企业要积极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五)预警联动。各驻园企业要建立和完善信息监测、收集、分析工作机制,加强相关数据监测、风险评估,及时进行突发事件预警,园区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启动预警响应,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信息收集分析、物资装备准备、救援力量组织等,随时接应急救援任务。

(六)信息共享。各驻园企业要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时准确向管委会及相关单位无条件提供应急信息,确保各种应急信息快速传递,资源共享。

(七)救援联动。各驻园企业要坚持“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协调有序、信息互通”的应急联动原则,强化联动意识,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各司其职、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

(八)救援物资和装备统筹调用。应急物资及装备调用根据

“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需调用多个联动企业储备的应急物资和装备时,各联动单位应按照领导组提出的调用需求,无条件做好调用工作。在应急储备物资装备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可按照“先征用、后结算"的原则征用。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体系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的类型和等级可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方案,根据需要调集各联动单位协同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一)技术专家组。县直相关部门、驻园各企业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制定,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二)抢险救援组。由突发事件所发生的企业和县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三)医疗救护组和疫情防疫组。由县卫生、畜牧等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心理援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四)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维护治安秩序。

五)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县民政、工信、公安、交通运输、文旅、人防、地震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六)物资、经费和生活保障组。协调县发改、工信、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粮食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

七)综合信息、新闻发布组。由园区应急指挥中心抽调专门人员,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必要时县委宣传部制定新闻报道方案,适时向社会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

八)特种应急组。协调县公安、卫体、环保、金融等部门组成,负责处置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核辐射、环境事故、金融风险和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

九)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以上各组的工作,承担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善后组。负责受事故影响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安抚事故人员家属及做好善后赔偿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园区各部门、驻园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应急救援联动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的宣传,强化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全局意识、联动意识,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联动的整体合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准确畅通,救援联动及时灵敏,应急处置快速高效。


相关解读: 【图片解读】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化工区应急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10532号  网站标识码:141022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翼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202000105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