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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5-19
文     号: 翼政办发〔2023〕21号 发布日期: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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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

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翼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我省“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翼城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目标,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持续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把中期评估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奋力开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开展中期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全面。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科学认识把握我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战略与战术、长板与短板、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角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二)突出重点。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围绕“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等落实情况开展重点评估

(三)科学严谨。顺应时代发展规律和趋势,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严谨性和严肃性。

(四)实事求是。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各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客观公正反映“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地解决措施和办法。

二、评估重点

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要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立足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聚焦省委蓝佛安书记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提出的事关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应对更为复杂困难局面的各项工作准备。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全面评估县规划《纲要》6个方面38项主要指标及有关章节指标实现情况,特别是10项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转型发展的指标实现情况。

(二)推动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情况。锚定习近平总书记“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突破”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评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培育新动能优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进展情况。

(三)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全面评估市规划《纲要》中涉及翼城的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系统评估县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任务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围绕“12+N”重大问题,结合研究形成的调研报告和行动方案,评估有效推进情况。

(四)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全面评估我县纳入省、市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和县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研究分析重大工程项目对重大战略任务落地的关键支撑作用,督促项目加快工作进度,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矛盾。

(五)县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按照中共翼城县委办公室、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的通知》(翼办发﹝2020﹞52号)文件要求,全面评估各领域县级专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县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目标任务的支撑情况。

(六)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变化对我县“十四五”中后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为全面准确掌握“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需要多主体、多维度开展评估,在评估主体、评估形式、评估流程、评估标准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坚持以政府系统自评估为主,持续推进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深化重大问题研究,不断提升评估质量。同时,采取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知名研究机构、评估咨询机构、高校等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评估和专题评估相结合。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评估。同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理论观点、市委市政府重要思路方法和县委县政府具体实践要求,部署开展专题评估。

(三)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倒推,逐项对照进度要求,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同时,从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办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四)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既要综合运用文献梳理、调研访谈等方式,评估围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更要强化前后情景对照、成本收益分析,加强对规划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人民满意程度以及中长期发展影响等的评估。

(五)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既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成效、质量效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发展态势进行规范化、格式化评估;又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采取个性化评估方法,避免简单套用同一种程序、机械使用同一个标准。

(六)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既要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做好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又要将人民群众的切身体会作为重要评价标准,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领域专家意见建议。

四、分工安排

“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

(一)临汾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进展评估。按照临汾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对我推进落实临汾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县发改局在各部门专题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我县落实市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发展改革委。

(二)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进展评估。各部门按照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分工方案明确的既定分工,对各自负责的相关领域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其中38个主要指标、相关章节指标及重大工程项目需提供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一并形成专题评估报告,送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在各部门专题报告的基础上,起草翼城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三)专项发展规划评估。各有关牵头部门负责对《目录清单》内的专项规划、其他由县政府印发的专项规划、经县政府同意由部门印发的县级专项规划等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其中,《目录清单》内的专项规划要研究制定中期评估方案,明确评估方式、主要工作节点及评估成果等,并重点评估对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目标任务的支撑情况。其他专项规划也要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案,深入有序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部门确定1名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于5月22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反馈县发改局。

2.请各有关部门于5月23日前将市、县规划《纲要》相关领域中期评估报告送县发改局。请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同步将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送县发改局。

3.中期评估采用的数据中,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4月30日;中期评估涉及的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点为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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