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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4-07
文     号: 翼政办发〔2023〕14号 发布日期: 2023-04-0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主 题 词: 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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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

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临组通字〔2022〕39号)和中共翼城县委办公室、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高质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规范城市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翼城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根据《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临组通字〔2022〕39号)、《关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翼办发〔2022〕12 号)和《翼城县关于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高质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办发2022〕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决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经县委、政府研究,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按需招聘、科学配备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我县现任的社区专职网格员(2022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的社区专职网格员)。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志愿到社区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工作职责要求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交流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服务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或受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的;

7.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招聘资格条件中(包括服务期、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翼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che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见招聘公告。

3.报名地点:见招聘公告。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要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

1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电子版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报告(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1份;

3近期免冠正面红底1寸照片6照片后需注明本人姓名)及该照片电子档(红底,jpg格式,文件大小30kb以内,以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命名);

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证明自己工作经历或资质的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县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经核准后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cheng.gov.cn)发布通知。

(四)考试

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1.笔试

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常识、职业道德、县情等基础知识。

2.面试

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cheng.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天公布。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考官组。考官组五人,设主考官一人,主持面试工作。(全程录音摄像)

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评委评分最高成绩者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县招聘领导小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察组具体负责,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必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体检结束后统一对报考人员信息送交县纪委监委、人社、法院政法、公安、卫健体、信访等部门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临组通字〔2022〕39号)文件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按照“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报酬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并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社区所在乡镇组织考核,并与考核合格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3年,聘用期包括试用期),为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建立聘用人员档案,受聘人员享受应聘岗位全部待遇。每年年底由乡镇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依据。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翼城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吉清泽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侯文君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吴金亮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党建办主任

吴海玲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薛雅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吉顺俭县财政局局长

程俊杰县民政局局长

杨晓清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郭艮山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唐兴镇党委书记

刘志强南梁镇党委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薛雅强同志兼任。

六、工作纪律

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提高效率,确保招聘工作圆满完成。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是做好招聘工作的安全保密、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招聘程序。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回避制度,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人社局0357-4922596

          民政局0357-4922595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4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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