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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2023年度“互联网+监管” 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4-03
文     号: 翼政办发〔2023〕13号 发布日期: 2023-04-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主 题 词: 互联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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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2023年度“互联网+监管”

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翼城县2023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3




翼城县2023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临汾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互联网+监管”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监管质效,优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根据《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履职情况评价体系》、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放管服”改革会议精神,按照《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要求,以持续强化“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为目标,以提高监管行为数据录入量和监管事项的覆盖度为重点,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升监管水平,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监管事项“两个清单”的梳理和认领。

监管事项清单包括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各监管单位要在2022年的基础上,对新增的监管事项及时认领,并及时编制检查实施清单,确保监管事项认领到位,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到位。

(二)监管事项数据及时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

各监管单位报送的监管业务数据包括监管对象、执法人员、监管行为(包括监管方式、检查表单、监管内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监管行为等)数据。优先报送监管对象、监管行为、投诉举报、“双随机一公开”等数据。

1.确保数据录入全面性。各监管单位要依照本单位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实施日常监管。要将监管对象、执法人员、监管行为等监管要素构成数据全面录入。

2.确保数据录入及时性。各监管单位在新的监管行为发生后的1个工作日之内将其及时归集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未及时汇聚到监管数据中心将影响我县和各监管单位年度评估评价结果。

3.确保数据录入准确性。监管单位监管数据填报要依法、真实、规范,确保填报数据的正确率达到100%;对未报送、报送错误或报送不一致的异常数据,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并重新上报。

4.确保数据录入常态化。各监管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坚持每周要组织工作人员履行监管职能、开展针对性的监管执法,加强监管数据录入,实现“互联网+监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全面推广监管系统应用。各监管单位要积极访问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门户,使用监管事项、执法监管、分析评价、信息报送、风险预警等功能模块,切实提高用户活跃度和访问量,确保执法人员用户注册全覆盖

(四)完善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机制。“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审管联动”模块正在试运行阶段正式运行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信息将实时推送至“互联网+监管”系统,各监管单位要第一时间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上开展反馈。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化品等领域,监管信息要第一时间纳入监管系统,实现全程可追溯。

(五)加强信息上报和风险预警处置。全县各监管单位每月至少“互联网+监管”系统上报2条监管动态信息,同时,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新建10个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各监管单位接到风险预警线索后,要快速响应,限时处理,加强风险预警线索推送、核查、处置和反馈,形成闭环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互联网+监管”工作是我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此项工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各监管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一名副职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本单位系统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及时督促各项系统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系统建设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各监管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任务,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信息可追溯、监管行为可监督,不断提升我县监管工作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强化责任问效,提升监管效能2023年起,翼城县“互联网+监管”系统将按各单位监管事项与全县总监管事项的占比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监管单位(任务分解见附),每月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根据监管行为的数量和监管事项的覆盖度两项指标进行排名。每季度形成我县“互联网+监管工作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因工作完成不及时、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追责

附件:翼城县2023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任务分解表13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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