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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1-27
文     号: 翼政办发〔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01-27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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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征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翼城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已经开始,今年的征收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各方协作、便民服务、有序推进”的原则开展。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缴费档次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十个档次。

       政府对个人缴费给予资金补贴,多缴多得,缴费补贴(入口补)标准为:

       缴费补贴标准为:缴200元补贴35元、缴300元补贴40元、缴500元补贴60元、缴700元补贴80元、缴1000元补贴100元、缴1500元补贴140元、缴2000元补贴180元、缴3000元补贴220元、缴4000元补贴260元、缴5000元补贴300元。

       参保人员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残(一、二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

       (一)参保登记

       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充养老保险登记,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才能办理补充养老保险缴费。

       (二)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按年缴费,缴费标准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政府对个人缴费给予资金补贴,多缴多得,缴费补贴(入口补)标准为:

       缴费补贴标准为:缴200元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

       参保人员需在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标准后,再进行缴费。

       参保人员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残(一、二级)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由政府为其代缴200元的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2021年征期为1月至6月。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征收截至625日(节假日不顺延)。为了保障缴费人员财政补贴及时到位并计息,需在1月至3月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65周岁及以上人员一次性补缴的,应在2021125日前进行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缴。

       四、缴费方式

       为了进一步方便缴费人,今年提供了多元化的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方式一:微信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通过登录微信,进入【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办理缴费。

       方式二:扫码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中【扫一扫】功能扫码进入“云缴费”界面办理缴费。

       方式三:银行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通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的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的柜台办理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建设银行的智慧柜员机办理缴费。

       温馨提示:以上缴费渠道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2021年”;补缴保费的选择“补缴”。

       五、缴费证明打印

       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加盖商业银行收讫专用章的收款凭证或缴费专用POS机的小票均可作为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城乡居民通过各种渠道完成缴费的,五个工作日后,可持身份证原件到翼城县税务局办税大厅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六、工作职责

       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及代办商业银行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责成分管副职主抓此项工作;

       2.督促包村干部入村督导,宣传发动;

       3.督促各协办员做好宣传、做好参保登记。

       (二)县税务局工作职责

       1.做好养老保险费征缴的宣传和辅导工作;

       2.多渠道宣传缴费方式及流程,进一步方便缴费人;

       3.做好各村(社区)的督导和协调工作;

       4.及时收集问题,化解矛盾,应对舆情;

       5.定期对各乡镇的征缴进展情况进行排队通报。

       (三)县人社局工作职责

       1.做好养老保险费征缴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2.做好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政策的宣传工作;

      3.及时做好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和往年已参保人员的信息变更、注销工作;

       4.定期将已缴费人员名单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发布。

       (四)代办商业银行工作职责

       1.同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及时对接,密切配合,及时反馈在征收中发现的问题;

       2.加强征缴渠道和缴费流程的宣传,提升服务质量;

       3.推广使用手机App缴费,确保资金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准备、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在参保扩面、缴费档次上要有一个较大的提升,确保全面完成征缴任务。

       (二)广泛宣传,确保全民参保。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委、各有关相关单位要通过召开征缴动员会、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彩页、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宣传征缴方式,不断增强居民的缴费意识,促进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

       (三)合理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代办银行要合理安排,提前规划,引导缴费人通过多种方式实现缴费,避免出现扎堆到柜台排队缴费的局面,进一步提升缴费人的满意度。

       (四)加强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乡镇干部要包村包片,村、社区干部要包组包户,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缴尽缴。

       附件:翼城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乡镇任务表3号附件.xlsx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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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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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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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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