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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翼城县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3-01
文     号: 翼政办发〔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03-0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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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翼城县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

若干措施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各相关医疗机构:

    《翼城县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

    (此件公开发布)

翼城县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广大医务工作者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一、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加强全县医院的安全管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标准设立警务室,配足安保人员,配齐橡胶警棍、盾牌、对讲机等防护设备,公安机关要派驻民警或辅警,配齐单警装备。加快推进医院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警医联动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务秩序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体局,各医疗机构)

    二、切实提供各项社会保障。人社部门为医务人员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医疗机构每年为医务人员提供免费体检,并统一购买职业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险,确保医务人员依法享受应有待遇。(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体局,各医疗机构)

    三、切实保障合理薪酬待遇。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人社、财政部门在现有绩效工资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线,并充分考虑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职业特点,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用于医务人员延时加班、值班、夜班和上门服务等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劳动报酬。医院自主分配绩效工资时应向临床一线、关键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体局,各医疗机构)

    四、切实保障正常休假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各医疗机构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医务人员本人意愿(含聘用制医务人员),统筹安排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医务人员休年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该医务人员日工资收入的1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体局,各医疗机构)

    五、切实给予职称评聘倾斜。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中可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形成的疫情防治专题报告可替代一次论文,晋升高级职称时免于一次参加评审前专业考试。对表现突出获得记功奖励的,在现聘岗位本层级内晋升等级,年限可缩短2年。对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可在现聘岗位本层级内,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晋升至最高等级(二级岗位除外);如取得上一层级职称,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用;在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的,聘用年限可缩短3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体局,各医疗机构)

    六、切实设立招聘绿色通道。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年度招聘计划内,可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编制外聘用人员。(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体局,各医疗机构)

    七、切实加大先进事迹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在抗击疫情和救死扶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团队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的宣传力度,通过专栏专题持续刊发有温度、有人情味、有力量的典型报道,充分展现我县广大医务工作者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形成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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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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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翼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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