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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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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翼城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便于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建立法治财政、服务财政、透明财政、诚信财政,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翼城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翼城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财政工作实际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内容为财政资金管理、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补贴优惠和税费减免扶持等政策信息。着重对政府年度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法治政府建设、政府预算调整、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债务风险等重大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今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我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多渠道加强对社会重大关切问题的回应,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完善便民平台留言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地服务,确保及时回复并努力提高满意率。

    (四)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部署、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做好信息发布、网上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做好“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公开情况定期。聘请1名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审核,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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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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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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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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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公开形式相对单一、更新的时效性不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扩大阳光财政品牌影响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计划,协同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加大主动 公开力度,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政策解读“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大力度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业务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强化我局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进一步强化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翼城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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