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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反三违、除隐患、防事故” 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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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反三违、除隐患、防事故”

专项行动的通知

政发〔2022108

村(社区)、各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市、县关于反三违、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范围内结合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和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组织开展“反三违、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村(社区)、各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大检查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反三违、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进一步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切实解决“意识不强、责任不实、有章不循、执行不力、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有效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真正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由镇长杨鑫任组长,分管领导霍向杰任副组长,各包片书记、片长为成员的“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委办,承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四、行动时间和范围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0日。

(二)行动范围

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民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医疗、电力、交通安全、农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

五、责任分工和重点内容

(一)专项行动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反三违、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负责实施本辖区“反三违、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站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牵头实施本行业领域“反三违、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工作,并针对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领域“反三违、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措施要求,做好专项行动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反三违、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特别是要明确专项行动期间的“反三违”频次以及对“反三违”行为的惩戒和处罚具体措施,并报送镇安委办

(二)重点内容

1、在提高安全意识上下功夫,营造遵章守纪浓厚氛围

各村(社区)、各站所要督促企业高度重视“反三违”工作,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心存侥幸,万祸之源”的思想,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养成遵章守纪习惯,切实做到“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安全技能不具备不干”,形成“事事有标准、处处有规范、人人讲安全”的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2、在落实岗位责任上下功夫,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各村(社区)、各站所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真正把“反三违”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层层推进,层层落实,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在加强班组建设上下功夫,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强班组、明责任、重管理、守制度、严操作、遏事故”为目标,以“提高现场管理能力、抵制‘三违’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培养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强的优秀班组长,持续不断地加强和改进班组安全建设,实现班组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4、在强化教育培训上下功夫,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临汾市安全生产教育大培训方案》要求,加强员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岗位技能、应急知识和自救能力培训,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切实增强员工防范事故和应急处置能力,使员工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帮助别人不被伤害。

5、在标准化创建上下功夫,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各村(社区)、各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深化推进、巩固提升”的原则,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做到行业有标准、企业有清单、岗位有卡片,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切实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6、在设备设施管理上下功夫,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落实管理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做好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保证始终处于安全、有效、可控、在控、能控状态,坚决禁止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操作,严禁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停用设备设施。要巩固强化对高危行业企业的重点人、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实现远程监控全覆盖,切实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手段,减少危险岗位伤人、亡人事故。

7、在作业现场管理上下功夫,坚决防范“三违”行为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现场作业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重点强化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检修、动火、用电等各个方面的作业票制度,坚持把制止“三违”作为现场作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做到治之于未现、防患于未然。

8、在“三违”识别上下功夫,坚决克服“三违”现象

“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以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7)在维修、检修活动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8)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9)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10)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11)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3)攀、坐不安全位置;(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7)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8)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2)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3)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4)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5)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6)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9、在从严查重治上下功夫,坚决打击违法违章行为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强化作业现场管理,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在标准、要求、制度、奖罚上从严,用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来制止“三违”行为。各站所要从严从重开展执法检查,对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三违”行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违章指挥”惩戒措施:对发现一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企业负责人)要实施停职培训、罚款惩戒措施;对发现二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要采取调离岗位、免职惩戒措施;对发现三次以上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要采取扣发年薪直至辞退惩戒措施。

“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惩戒措施:对发现一次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企业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惩戒措施;对发现二次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要采取罚款、停职培训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惩戒措施;对发现三次以上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要予以辞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各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反三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其作为防范遏制事故的关键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并报送安委办。各村(社区)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各站所要全面督导检查,推动企业从教育培训、制度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堵塞安全漏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管理,严惩“三违”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镇安委办安委办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全“反三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强化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氛围

各村(社区)、各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反三违”工作,主动举报“三违”行为,切实发挥一线职工“吹哨人”作用,对因严重“三违”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及时公开曝光,营造“提升素质、爱岗敬业、遵章守纪、规范操作、安全运行”的“反三违”浓厚氛围。

(三)全面加强管理,构建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各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反三违”专项行动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应急救援保障措施相结合,建立健全“反三违”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唐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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