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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桥上镇人民政府
桥上镇关于成立消防管理工作机构的
通 知
桥政发〔2022〕7号
各村、镇直各站所: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桥上镇消防管理工作机构。现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陈海量 (党委书记)
王 淼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彦鹭 (党委副书记)
侯军卫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吉超迪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樊 帅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艳枝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 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艳龙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郑 伟 (副镇长)
高 帅 (副镇长)
成 员:买少伟 (派出所所长)
李 婷 (司法所所长)
黄建国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雷 (电管站站长)
张建国 (中学校长)
侯德林 (广播站站长)
李宝龙 (自然资源所所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委办,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协调工作。
二、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指导各村及各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工作;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委员会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3.负责消防工作的具体布置、督促和协调工作;
4.根据本辖区的消防工作,协助解决消防工作遇到的问题;
5.积极做好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各种用电政策的宣传,协助做好消防设施保护;
6.积极搜集广大群众反映消防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研究、协调,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7.监督各村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上报镇安办备案。
翼城县桥上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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