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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唐乡农村自建房常态化安全巡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202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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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唐乡农村自建房常态化安全巡查

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202276

各站所、各企业、

认真落实中央县关于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实际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及汛期巡查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农村经营性自建房、非经营性自建房等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乡村振兴、建设“富裕、智慧、诗意、和谐”南唐的基本要求,各站所、各企业、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安全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事事放心不下的态度把农民住房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建设监督、巡查防范等有关工作。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各站所、各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方案,组织网格员队伍,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建设质量差、、地基下沉、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制定安全隐患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并对危险房屋逐一登记。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做到“封房、清人、停用”,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

制定常态化日常巡查工作机制

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特别是针对房屋安全隐患鉴定为C、D级房屋务必每日一查,其它房屋做到一周一查,周五16:00前要填写农村住房受损情况统计表,以村为单位报送乡规划建设办公室

发生强降雨后,要立刻组织开展受灾排查,全面及时摸清汛期农村住房受损情况,若发生因强降雨导致农房坍塌,要严格按照应急值班制度,将相关情况报告我值班室。同时要抓好防范工作,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及时开展重建修缮工作

指导受损房屋重建、修缮。要组织力量进行技术培训和施工现场指导,科学引导村民选址建房,提高新建农房防灾抗洪能力,确保灾后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通过悬挂条幅、微信群转发宣传资料、张贴警示标志等方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从思想观念层面转变老旧思想,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汛期农村住房受损情况统计表.doc

南唐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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