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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唐乡经营性自建房网格化管理机制
南政发〔2022〕7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和襄汾县8.29事故教训,我乡严格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全乡经营性自建房开展了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掌握自建房底数,健全完善城乡自建房长效管理制度,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属地监管、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有效强化村委会监管主体责任,科学划定监管任务,清晰划分具体监管区域,明确制定监管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盯,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工作职责
1、各村负责制定本村自建房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编制网格化监管区域图和责任架构图,确定各网格的监管责任人,明确相关人员监管责任。
2、经营性自建房监管微网格员负责本辖区巡查和住房问题报告工作,发现自建房隐患及时向乡政府报告。
3、自建房监管微网格员负责宣传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微网格员在总网格长的指导下,对辖区经营性自建房等方面实施监管,对网格内建筑进行定期巡查,对违规建设及时制止,建筑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网格长和村委,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网格的其他工作。
5、负责逐步建设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6、负责填报网格化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监管信息档案。
7、乡网格化监管领导组将对各村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规定工作任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下达督办通知书,责令进行整改;对消极对待、消极应付,不能完成监管任务的,定期开展约谈,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
南唐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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