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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南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岗位职责》的通知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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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南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岗位职责》的通知

南政发〔202258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我镇行政执法职能法定化,定岗到人,根据《翼城县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特建立此岗位职责。

南梁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南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岗位职责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刘志强

主持执法队全面工作,负责辖区的行政执法等工作;科学合理划分责任区,做好队员定岗定责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与县直派驻站所的联系沟通,共同做好辖区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史天豪

协助队长做好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组织全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做好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违法行为;做好巡查日志记录工作,建立执法台账;抓好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及时汇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执法人员做好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做好执法大队的档案管理和内务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成员岗位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赋权清单统一行使下放相关事项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

四、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循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程序合法、高效便民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认真依法履职尽责,自觉遵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秉公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自觉维护行政执法机关公信力。

3.认真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行政管理行为的举报、投诉。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5.认真遵守法定程序,在开展调查或者检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依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6.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尊重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慎重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并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结果公正。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7.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不得自行收缴罚款。依法没收的财物,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公开拍卖或者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依法应当销毁的物品,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监督销毁,销毁过程应全程记录。

8.按照规定,及时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相关文书、证据材料以及电子文件、电子数据等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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