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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镇人民政府南梁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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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镇人民政府

南梁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南政发〔2022〕34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局安排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南梁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结合全省五项重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国考省考发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集中一个月时间,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乡镇有关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切实解决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监测不及时不全面、精准帮扶不到位、风险消除简单化等问题。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精准施策,实事求是解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范围和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对全镇22个行政村和易地搬迁分散安置的农户以及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生活的城市规划区居住,但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农转非人口,开展全面排查。

三、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明确监测范围

按照我省2022年防返贫监测范围6500元为参考依据,全面排查农户的实际生活状况,包括收入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刚性支出情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充分利用农户自主申报(手机APP、村级微信群等),以及对接县级各行业部门信息比对、筛查预警等方式,将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2.拓展排查方式

    1)全面排查。以家庭为单元,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村内所有农户进行走访排查,深入宣传讲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逐户填写《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表》(详见附件),全面摸清农户家庭情况和自主申报意愿,提高排查工作实效。

    2)重点核查。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对以下十个重点群体逐户开展入户核查,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十个重点群体包括:一是有自主申报意愿的农户;二是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度脱贫的;三是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较上年度收入减少的农户;四是分散供养特困户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五是农村低保户特别是2021年和2022年新识别的;六是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以及一户多残家庭;七是多子女家庭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八是往年务工收入占比高但近半年以来务工就业不稳定的农户;九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十是其他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的农户。

    3.完善识别程序

1)入户核实。针对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监测预警、舆情信访预警等途径发现的风险线索,村级组织对农户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填写《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有申报监测对象意愿的农户,逐户签订承诺授权书。

    2)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上报镇政府,再通过镇政府统一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开展信息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及时反馈(原则不超过5天)。

    3)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镇级审核。南梁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汇总,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批准。

    5)录入建档。南梁镇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建立户、村、镇监测帮扶档案及台账。

    4.明确识别要求

    1)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上报县级部门一般不超过12天。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可以同步进行,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民政部门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2)统筹把握标准,确保应纳尽纳。识别监测对象,既要参考收入,又不能唯收入,要综合研判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创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决定是否纳入。严禁规模控制,坚决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彻底排除规模性返贫致贫隐患。

(二)排查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

1.明确标注条件

收入原则上要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且持续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2.核查标注情况

1)风险消除新标注

对所有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核实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符合风险消除标注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程序在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整户无劳动力的兜底保障户,原则上暂不标注风险消除。

    2)风险消除回头看

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消除风险时收入是否超过当地当年度监测范围、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者是否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对风险消除不稳定以及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要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纳入。

    3.完善标注程序

1)入户核查。村级组织对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帮扶成效等情况进行核查,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核查表》。

2)村级初选。村级根据入户核查结果,综合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通过民主评议,初选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镇级审核。南梁镇组织乡村干部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逐户验收,验收结果由监测对象户主、村主干、乡镇干部三方确认签字后,形成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报县乡村振兴局批准。

4)审批反馈。待县乡村振兴局对上报的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审核批准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相关村及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并在监测对象所在村进行公告。

5)系统标注。南梁镇组织村级采集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信息,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完善相关信息,同时规范相关档案资料。

4.明确标注要求

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设置风险消除比例要求。要坚持审慎标注,严格标注条件,规范标注程序,既不能拔苗助长集中标注,又不能过度帮扶应消不消。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落实情况

    1.新识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及时确定帮扶责任人,原则上在县级审核批准后10天内,村级应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工作,防止出现只纳入不帮扶或帮扶不及时问题。村两委要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建立帮扶档案。

   2.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

全面排查帮扶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重点排查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仅落实了兜底保障政策,存在一兜了之的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监测对象,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问题是否正在解决过程中;对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监测对象,是否结合其自身需求和风险类型,落实多样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落实帮扶措施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帮扶措施不精准、不全面的,以及帮扶效果不明显的监测对象,要重新研判、优化举措,抓紧解决问题,尽快消除风险。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1.排查内容

要重点排查五个方面风险隐患:一是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二是重点关注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三是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等波及面宽、影响面大的收入骤降风险;四是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区域性重大隐患;五是其他规模性返贫风险。      

    2.排查方式

充分发挥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残联等相关上级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分工协作,持续保持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妥善应对

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本着防范前置、及时化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工作预案并抓好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息

   1.脱贫人口信息核查

脱贫人口重点核实家庭人口变更、帮扶措施落实、收入下滑,特别是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下滑情况,确保脱贫人口基本信息准确。同时通过核查收入情况,填写《2021年度信息大排查对照表》,为进一步采取帮扶措施,确保2022年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打下坚实基础。稳定脱贫人口除以上内容外,重点核实收入多年相等情况。

    2.监测对象信息核查

监测对象要核查基本信息是否全面准确,特别是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等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重点关注返贫致贫风险类型与帮扶措施不对照问题;四是重点关注动态调整中数据更新不及时问题。

    3.补充乡(镇)有关数据信息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安排部署,补充完善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四、进度安排

    (一)培训部署(4月底前完成)。4月底前完成工作部署以及对村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实现政策业务培训全覆盖。

   (二)集中排查(5月25完成)。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完成进村入户集中排查和问题核实工作。

(三)信息录入(6月1日前完成)。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6月1日前向县乡村振兴局上报需要调整的人员名单和报告。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工作总结(6月3日前)。全面总结集中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式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形成总结报告,并填报统计表、明细表(详见附件,统计周期从方案印发之日至5月31日),经南梁镇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县乡村振兴局。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推进和完成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具体执行人员,要较真碰硬、埋头苦干,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指导督导。各片各村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识别监测对象,同时注重发现推广基层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提高排查效率。各片各村要将集中排查工作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以及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市督查考核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统筹安排、一体推进。要用好信息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切实提高排查工作效率。

附件:1.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表

南梁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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