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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方案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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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建设方案

翼民字〔202210号


为不断满足我县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贯彻落实好《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和集中供养需求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促进农村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扎实保障农村养老服务的托底性需求,保障全县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提升,满足我县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的总体目标,立足“9073”(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养老服务格局,通过建设40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2所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解决好农村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民生问题,探索出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卫生保健、精神慰藉,重点是以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呼叫服务、养老顾问等与日常化密切相关的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经验,推动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品牌,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孝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三、成立领导组

    长:高伟(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史鹏(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杨鑫(唐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志强(南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秦光耀(里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尚鹏鹏(隆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淼(桥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杰(西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师俊丽(中卫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姜治国(南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王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天顺(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股,具体负责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规划、协调及督促工程进度等工作。

四、具体措施

按照“政府规划、民政负责、乡村参与”的原则,县民政局负责编制建设项目规划、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对工程进行验收等事项;乡村两级负责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选址、落实工程房屋主体质量、用水用电用气等,确保工程建设按期完工。   

(一)农村日间照料中心

1、建设标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要统一牌匾(**村日间照料中心),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20平方米,按照应急管理局要求,建设选址要避开地质灾害点和有明显地裂缝区域,确保建设安全,同时满足消防工作需要,保证消防、救援车辆的通行。原则上每个照料中心维修改造资金10万元,用于房屋维修装饰及购买功能室设备,做到装修、设备、牌匾、文化墙及各项制度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各中心配备“四室一厅”,即活动室(不少于2套棋牌桌椅)、男女休息室(设置床位不少于8张床位,并配备床垫、床头柜、被褥枕头、枕巾等物品)、图书阅览室(设置书柜、茶水柜、休闲圆台、休闲椅等物品)、健身室(可与图书阅览室并用)、厨房餐厅(包括厨房的灶台、蒸箱、保鲜工作台、煮面桶、电饼铛、压面机、刀具、不锈钢餐具及锅碗瓢盆等其它厨房必须品,同时按照市场监管局要求,设置留样柜、消毒柜、冷冻柜、碗筷放置柜及3-4口的多功能洗碗池;餐厅设置六张以上的餐桌及30把以上椅子,可满足不少于30名老年人的同时用餐需求),并按照消防救援大队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或微型消防站。

2、产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归村委会(社区)所有和管理使用,方便于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不得用于其他活动场所。

3、职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所在行政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交流聚会、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

(二)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1、建设标准: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要在日间照料中心标准的基础上,提供配送餐、托养等基本服务,基本形成以点带面、医养康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为区域内的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独居老人形成基本数据库,推动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效。

2、职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所在行政村老年人提供送餐就餐、日间照料以及托养等(其中“嵌入式”床位不少于20张)等基本服务。

3、资金分配:每所80万元用于基础建设和装修、购买各功能室设备、配送车辆、送餐器具、消防设施及文化墙等。

(三)工程进度

     2022年2月底前各乡镇完成建设村的选址;3月底前县民政局完成招投标;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做好工作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年度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落实补贴拨付。县民政局要在照料中心运营后,根据《翼城县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各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补贴进行发放,各日间照料中心要采用多种形式改善农村老年人生产生活条件,充分调动村委会和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建设运营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项目督导。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领导组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督导,每月至少集中督导指导2次,认真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可行性解决对策,确保工程任务圆满完成。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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