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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巡游出租汽车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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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交〔20227   

   

翼城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巡游出租汽车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经局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翼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2421日

翼城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树立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出行、安全可靠、服务至上的出行环境,坚决遏制巡游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确保全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安全发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动,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汽车不使用计价器、拒载、乱收费、服务态度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使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行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确保人民群众出行便捷、舒心、安全,进一步树立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新形象。

、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国华    党组书记、局长

组长原  伦    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建江    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

        王永信    二级主任科员

        王森龙    副科级干部、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人

        闫林涛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  军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由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和各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由王森龙)。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组织与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工作落实。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判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企业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2、未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的,未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的。

3、企业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管理措施的。

4、各出租公司未做到车身颜色、顶灯、电招设施、车公里运价牌、驾驶员监督卡、车内外装饰和驾驶员服装等“七统一”的

(二)出租车驾驶员管理方面

1超速行驶、超员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情绪驾驶的。

2行驶途中接听或拨打手持电话的。

3驾驶员及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不落实配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的。

4随意停靠、随意掉头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

5服务过程中语言污秽、服务态度恶劣的。

6不按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发现车辆隐患不及时处置的。

7无证驾驶、证照不符的。

8、故意拒载甩客、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

9、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计价器的。

10、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四、方法步骤

整治时间:从2022421日至5月20日。

1、宣传发动阶段(4214月30日)。出租车公司要积极参与,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出租车公司及驾驶人员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逐项落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经营行为。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5月15日)。此次集中整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下进行集中查处。一是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明查与暗查、日常管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查处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查处的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按上限处理。对查处的一律计入本年度信誉质量考核并予以处罚;三是出租汽车公司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四是社会投诉。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交通运输服务举报电话12328道路运输服务中心0357—4927876),办公室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针对群众的投诉,确定专人负责,按整治的要求处理并回复投诉人。

3、总结提高阶段(5月16日—5月20日)。对此次整顿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经验做法归类汇总,逐步建立和完善出租车行业规范经营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对出租车市场管理,常抓不懈,维护市场秩序,方便群众出行。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是解决群众关心问题的需要,也是我县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规范城区道路运输秩序的要求。局属各单位、出租车公司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2、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局属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这次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确保执法人员要安排到位,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3、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通过整治,建立健全职能部门执法检查、行业自查自纠、社会举报监督“三位一体”的出租汽车监督管理体系,探索出一条出租汽车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促进我县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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