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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交发〔2022〕6号
翼城县交通运输局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各项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试行)》等编制。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目标
有效应对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确保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的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减轻疫情对经济发展的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施策、精准阻击。
四、领导机构与职责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国华(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原 伦(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程建江(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
王永信(二级主任科员)
和培华(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森龙(副科级干部、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人)
闫林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吕彩霞(副科级干部、交战办负责人)
刘 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疫情协调会议,研判全县交通运输疫情形势,统筹协调疫情防范和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组织交通运输各部门实施风险管控、监测预警、信息互通、部门联动和协调处置行动。
(二)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6个疫情防控工作组,指导协调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1、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原 伦(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保忠(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李志勇(综合管理股负责人)
成 员:政策法规股、综合管理股全体工作人员
职 责: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形势研判会议;负责与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起草综合性文件,及时安排部署有关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收集、汇总、上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保持与各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做好防疫物资、设备、应急车辆和饮食医药的保障工作;承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机关防控及舆情工作组
组 长:程建江(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
副 组 长:吕彩霞(副科级干部、交战办负责人)
成 员:张子奇(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赵瑞娟(党总支办公室负责人)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
主要职责:一是严格出入管理。督促机关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严把单位大门入口,坚持场所码逢进必扫,严控无关人员进入。加强乘车进入机关单位人员的赋码检查,非“绿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关办公区域。从中高风险地区入(返)翼或有病例接触史的入(返)翼工作人员,暂不返岗,并主动向单位、社区报备,按照规定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二是加强人员健康管理。要引导工作人员做好自我防护和自身健康检测,上班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不离翼、不聚集。要督促干部职工主动如实报告往返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谎报瞒报。要及时组织全员进行“同时空伴随”信息自查,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单位、社区报告。倡导工作人员点对点出行,尽量避免从境外和国内涉疫地区邮购、网购物品。三是抓好内部环境消杀。要确定专门人员切实做好办公区域消杀工作,对走廊、卫生间、楼道间、会议室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定时消毒,每次消毒要填写消毒记录,确保办公区域卫生整洁。四是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新闻报道、工作简报;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舆情舆论,及时回复社会关切问题。承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3、工程建设防控工作组
组 长:和培华(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副 组 长:闫 峰(工程股负责人)
孙 力(养护股负责人)
责任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督促指导各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严禁雇佣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境外来翼人员,对施工企业外来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管控,同时向局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4、道路运输防控工作组
组 长:王森龙(副科级干部、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人)
副 组 长:靳 太、续联义、郭晓利
成 员: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办、站相关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一是在翼城汽车站和翼城县城际公交站设立疫情防控检测点,采取部门和企业联防联控的形式,从严落实道路运输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指导两个交通常转认真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要求,严格执行消毒通风、旅客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登记及“两码”查验、场所码登记、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二是督促各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防疫措施宣传,引导旅客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温、两码查验、场所码登记、个人信息登记等工作。督促全县客运车辆(班线客车、公交、出租)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指南》要求严格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三是实行零担货运企业每日巡查制度,督促企业对进出场货物严格进行消杀、登记,做到可溯源、可追查,严禁接受、派送境外、中高风险区、重点关注地区货物。督促企业对司乘人员严格管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总调室报告,配合做好各项管控措施,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四是督促所有监管的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等企业指定专人对企业员工进行岗前测温,对体温异常人员拒绝上岗;对外来入企人员采取测温、扫“场所码”等措施,发现异常人员及时向县总调室报告,并配合处置。督促所有企业每天必须指定专人对作业场所进行消杀,并填写消杀记录。五是抽调专门队伍,成立疫情防控流动检查组,对道路运输领域的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车、网约车等车辆进行疫情防控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消毒、通风、司乘人员佩戴口罩等行为。
5、交通卡口防控工作组
1.翼城高速口疫情防控检测站
组 长:闫林涛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副 组 长:王志强 综合行政执法队二中队负责人
2.G241通运城市绛县冯史村疫情防控检测站
组 长:刘 军 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副 组 长:马晓学 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负责人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按照上级要求和最新管控措施,对来翼返翼人员进行严格管控,严格落实“一测三查两扫”工作,对省外及省内涉疫地区返翼人员,第一时间第一落点做核酸检测、登记信息、填写承诺书、点对点对接,做到闭环管理。同时,强化交通秩序管控,加强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拥堵,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保障“一断三不断”的要求,改进检测方式,提高检测效率,保障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负责全县各交通卡口的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负责全县各交通卡口的数据统计及上报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
新冠疫情总调度室根据全县疫情防控情况启动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翼城县交通运输局即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做好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一级应急响应:
(1)进出翼城的省际长途客运班线和省际、省内旅游包车全部停运;
(2)市际、县际及县内客运班线全部停运;
(3)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停工;
(4)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设置交通检疫点,严格过往车辆、人员的管控及发热人员移交处置工作;
(5)全县公交、出租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限量运营或暂停运营,出租车严禁跨区域运营,运营公交车载客不得超过核定载客的50%,运营车辆严格执行“日消毒”、“每班次通风”、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乘客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乘车等防控措施;
(6)县级突发事件道路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即时进入应急备战状态,随时待命开展运输任务。
(7)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配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测温设备等,全面开展消杀工作,并保障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
2、二级应急响应:
(1)进出翼城的省际长途客运班线和省际、省内旅游包车需报备疫情防控方案后限量运行,载客不得超过核定载客的50%;
(2)市际、县际及县内客运班线需报备疫情防控方案后限量运行,载客不得超过核定载客的50%;
(3)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需报备疫情防控方案后,部分紧急工程项目开工;
(4)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设置交通检疫点,严格过往车辆、人员的管控及发热人员移交处置工作;
(5)全县公交、出租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限量运营,出租车严禁跨区域运营;
(6)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五不进站、七不出站”,严格实名购票制。所有运营车辆严格执行“日消毒”、“每班次通风”、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乘客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乘车、发热人员移交处置等防控措施;
(7)县级突发事件道路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即时进入应急备战状态,随时待命开展运输任务。
(8)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配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测温设备等,全面开展消杀工作,并保障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
3、三级应急响应
(1)全县运营公交车、出租车严格执行“日消毒”、“每班次通风”、司乘人员佩戴口罩的管理制度,乘客必须佩戴口罩乘车;
(2)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五不进站、七不出站”,严格实名购票制;所有运营车辆严格执行“日消毒”、“每班次通风”、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乘客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乘车、发热人员移交处置等防控措施;
(3)县级突发事件道路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即时进入应急备战状态,随时待命开展运输任务。
(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配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测温设备等。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在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二)调查总结。按照县新型冠状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事发原因、损失、经验教训、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表彰惩罚。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疫情处置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疫情处置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人员保障。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职工,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疫情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通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应急和处置能力。
(二)应急装备保障。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疫情应急装备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八、附则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翼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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