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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关于开展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站、室、队、中心,相关企业: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临环执法发〔202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关于开展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
2022年6月8日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
关于开展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督促排污单位不折不扣的履行环境风险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全县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2]1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2]1号)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临环执法发〔2022〕3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整治。通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环境安全风险,持续深入推进环境隐患排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生态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维跃(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李振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牛丙水(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永强(党组成员)
王 磊(党组成员)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执法队办公室、法规股、应急办和各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耿闻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和上报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时间安排
全县钢铁、铸造、煤矿、洗煤、非煤矿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周边等风险物质存量大、风险等级高的排污单位。同时也要将服务期满或已经闭库的矸石沟、非煤矿山尾渣排放堆存场所的环境风险隐患,作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侧重点。
排查整治时间:自2022年6月8日至7月8日为期30天。
四、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涉水企业是否设置中间事故缓冲设施、事故应急水池或事故存液池等各类应急池;应急池容积是否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应急池位置是否合理,是否能确保所有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通过排水系统接入应急池或全部收集;是否通过厂区内部管线,将所收集的废(污)水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涉有毒有害物质的各个生产装置区、罐区、装卸区、等作业场所和贮存设施(场所)的排水管道(如围堰、防火堤、装卸区污水收集池)接入雨水或清净下水系统的阀(闸)是否关闭,通向应急池或废水处理系统的阀(闸)是否打开;受污染的冷却水和上述场所的墙壁、地面冲洗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初期雨水)、消防水等是否都能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或独立的处理系统;有排洪沟(排洪涵洞)或河道穿过厂区时,排洪沟(排洪涵洞)是否与渗漏观察井、生产废水、清净下水排放管道连通。
3、雨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生产废(污)水系统的排放口是否设置监视系统及关闭闸(阀),是否设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总排口,确保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全部收集。
(二)大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企业与周边重要环境风险受体的各类防护距离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
2、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在厂界建设针对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3、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定期监测或委托监测有毒有害大气特征污染物;
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通报机制是否建立,是否能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防控措施
主要检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情况;水源保护区地界标和警示标示设立情况;保护区内违规设施清理情况;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禁止水源地公路穿越及危化品车辆禁行、绕行,重点路段加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四)服务期满或已闭库的矸石沟、非煤矿山尾渣排放堆存场所风险防控措施
对服务期满或已经闭库的矸石沟、尾矿库、非煤矿山尾渣排放堆存场所进行排查,看一般工业固废是否合理堆存,规范处理、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严格落实
各股、站、室、队、中心要清醒认识当前环境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同时排污企业也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遏制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细致检查,发现隐患
各中队要按照“方案”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各风险单元、风险物质,生产环节、岗位、设备等进行无一遗漏、全面细致的排查。要盯住重点单位、重点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绝不能走过场。检查人员逐一、认真检查各项风险防控设施,并填写附件1和附件2。
(三)立行立改,防范风险
对排查中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盯紧看严,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较大环境风险隐患,要研判其发生环境风险的危害和后果,督促其立即制定有针对性的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求停产整改的同时立即上报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同时要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检查台账,记录检查内容、检查责任人、责令整改情况、跟踪督办情况以及整改完成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对未完成整治的环境风险隐患跟踪督办,直至完成整治。
(四) 提高标准,严格考核
各中队在这次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有目标导向,提高工作标准,明确工作目标,高标准完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市局年底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实施考核、通报、排队。
(五)及时处置,按时上报
对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检查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采取妥善的处置措施,严防酿成突发环境事件。行动结束后各中队对本辖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附表3于7月15日前报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附表1、环境风险管理隐患排查表
附表2、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
附表3、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附件1
环境风险管理隐患排查表(一企一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检查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排查内容 | 具体排查内容 | 排查结果 | ||
是,证明材料 | 否,具体问题 | 其他情况 | ||
1.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 (1)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并与预案一起备案。 | |||
(2)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 | ||||
(3)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数量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 | ||||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数量变化是否影响风险等级。 | ||||
(5)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 ||||
(6)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通过评审。 | ||||
2.是否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7)是否按要求对预案进行评审,评审意见是否及时落实。 | |||
(8)是否将预案进行了备案,是否每三年进行回顾性评估。 | ||||
(9)出现下列情况预案是否进行了及时修订。 1)面临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2)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 3)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发生重大变化,报告联络信息及机制发生重大变化; 4)环境应急应对流程体系和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5)环境应急保障措施及保障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6)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7)在突发环境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 ||||
3.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和建立档案 | (10)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 |||
(11)是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分级规定。 | ||||
(12)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 | ||||
(13)是否建立隐患记录报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表。 | ||||
(14)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 | ||||
(15)是否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 | ||||
(16)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 ||||
4.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 (17)是否将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 |||
(18)是否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 ||||
(19)是否健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人员等情况。 | ||||
5.是否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 (20)是否按规定配备足以应对预设事件情景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 |||
(21)是否已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 ||||
(22)是否与其他组织或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或互救协议。 | ||||
(23)是否对现有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对已消耗或耗损的物资装备进行及时补充。 | ||||
6.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 (24)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
附件2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一企一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现场检查负责人 : 企业负责人 :
排查项目 | 现状 | 可能导致的危害 (是隐患的填写) | 隐患 级别 | 治理 期限 | 备注 |
一、中间事故缓冲设施、事故应急水池或事故存液池(以下统称应急池) | |||||
1.是否设置应急池。 | |||||
2.应急池容积是否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 | |||||
3.应急池在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 | |||||
4.应急池位置是否合理,消防水和泄漏物是否能自流进入应急池;如消防水和泄漏物不能自流进入应急池,是否配备有足够能力的排水管和泵,确保泄漏物和消防水能够全部收集。 | |||||
5.接纳消防水的排水系统是否具有接纳最大消防水量的能力,是否设有防止消防水和泄漏物排出厂外的措施。 | |||||
6.是否通过厂区内部管线或协议单位,将所收集的废(污)水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
二、厂内排水系统 | |||||
7.装置区围堰、罐区防火堤外是否设置排水切换阀,正常情况下通向雨水系统的阀门是否关闭,通向应急池或污水处理系统的阀门是否打开。 | |||||
8.所有生产装置、罐区、油品及化学原料装卸台、作业场所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的墙壁、地面冲洗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初期雨水)、消防水,是否都能排入生产废水系统或独立的处理系统。 | |||||
9.是否有防止受污染的冷却水、雨水进入雨水系统的措施,受污染的冷却水是否都能排入生产废水系统或独立的处理系统。 | |||||
10.各种装卸区(包括厂区码头、铁路、公路)产生的事故液、作业面污水是否设置污水和事故液收集系统,是否有防止事故液、作业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或水域的措施。 | |||||
11.有排洪沟(排洪涵洞)或河道穿过厂区时,排洪沟(排洪涵洞)是否与渗漏观察井、生产废水、清净下水排放管道连通。 | |||||
三、雨水、清净下水和污(废)水的总排口 | |||||
12.雨水、清净下水、排洪沟的厂区总排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是否设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总排口,确保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排出厂界。 | |||||
13.污(废)水的排水总出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是否设专人负责关闭总排口,确保不合格废水、受污染的消防水和泄漏物等不会排出厂界。 | |||||
四、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 |||||
14.企业与周边重要环境风险受体的各种防护距离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 | |||||
15.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在厂界建设针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 |||||
16.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定期监测或委托监测有毒有害大气特征污染物。 | |||||
17.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建立情况,是否能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
附件3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 ||||||
中队 : 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区域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发现问题详述 | 整改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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