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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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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站、室、队、中心:

根据翼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翼城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翼安委办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

2022年5月30日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翼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翼城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翼安委办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领导,成立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李维跃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李振华担任,成员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队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全过程的各项事务,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各股、站、室、队、中心要合理安排新《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学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责的责任心和自觉性,防范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继续深入开展“十进”活动。

各中队要以“安全生产月”和“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十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地、进医院、进交通、进酒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理念,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生活点滴做起,防范环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开展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活动

全面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规范贮存设施建设,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警示标示,增强群众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测、辨识、管控和治理能力,督促各企业做好环境安全工作。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细、抓实、抓好。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活动主题,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2、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推动企业切实增强环境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为全县环境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3、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聚焦危险废物贮存和运输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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