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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文旅字﹝2022﹞7号
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 作 方 案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集聚性疫情,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压力持续增大。针对临汾市疫情防控总调度室《关于下发市督导组督查发现问题(3月22日)(3月23日)的通知》(临疫情防控组总调度室函[2022]272、273号)和《关于下发市督导组督查发现问题(3月24日)的通知》(临疫情防控组总调度室函[2022]280号)通知中反馈督察组督查室发现问题,有些场所落实防控措施不够严格,有些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形同虚设,不测体温、不要求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只看颜色、不看时间等关键信息的现象不少,督查人员持多日前‘绿码’截图可以进入场所等问题。反映出各经营单位或场所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方面普遍存在麻痹思想,疫情防控风险较大。为夯实责任,督促指导文旅系统进一步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督导力度,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所分管领域日常防疫措施的督导检查工作。要按照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启动我局“一办三组”监督检查机制,文化、文物旅游、文化市场三个检查组要按照责任分工,负责对所分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作人员责任心,杜绝出现疫情防控措施流于形式,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力做好宣传引导,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
要持续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 年8月版)》宣传工作,指导旅行社加强风险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的风险等级。指导游客和相关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进一步加强文旅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阻断疫情在文旅行业传播。
要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措施,继续狠抓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特别是做好行程码、健康码的查验工作和场所码扫码工作。严格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管控文化和旅游活动,严格执行扫码登记、测体温、加密预防性消杀等要求,监督进入人员执行好“一米线”、全程佩戴口罩等措施。要在入口醒目的位置张贴查验公告,配齐配全查验人员和查验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场所码扫码,确保真查、实查、查到位。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继续推进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要持续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持续完善应急预案,持续强化应急处置,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不断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1、翼城县文旅局“一办三组”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翼城县文化和旅游局“一办三组”责任分工
办公室:市场股
组 长:张双燕
成 员:刘东华、车红艳(联络人)
负责全县重点文旅市场督察。
第一组
组 长:王秀艳
成 员:曹秀荣、尹国米、邹亚莉、杨 英(联络人)
责任区:负责全县文化场所检查。
第二组:
组 长:王国红
成 员: 李 昭、丁媛媛、王丽华(联络人)
责任区:负责全县文物旅游场所检查。
第三组:
组 长:刘海涛
成 员:执法队员、王 磊(联络人)
责任区:负责全县文化市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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