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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会议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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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安委办发〔2022〕20号

关于严格执行会议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一、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替会、不得无故缺会

二、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因参加其他重要会议、处理特殊重要公务或因病必须请假不能参加会议时,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

三、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参会人员请假时,必须填写《翼城县安全生产会议请假报单》(见附件),说明请假理由,报分管副县长同意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报送县政府办和县安委办备案

企业主要负责人请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再由行业分管副县长审批,并报送县安委办备案。

四、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会议,不得安排其他员代参加会议。

五、县安委办每次会议都要安排专人进行会议签到,并在会议开始之前将参会人员报到情况报告参会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六、每次会议结束后,县安委办都要对参会人员到会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并要求对无故缺席会议和替会人员做公开检查,并由分管副县长对其进行约谈。

七、因紧急事项需临时请假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电话请假,经批准后,及时通知县政府办和县安委办备案,并于会后补交《翼城县安全生产会议请假报单》。

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要加强对会议请假报备制度执情况的检查,对不认真或不严格执的,要严肃问责并予以全县通报

九、会议请假报备制度执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有2次以上无故不到会、替会现象的,不得评优评先

附:翼城县安全生产会议请假报备单                   

              翼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翼城县安全生产会议请假报备单(乡镇及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请假期间

临时参会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请假时限


请假事由


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翼城县安全生产会议请假报备单(企业)


职务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请假期间

临时参会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请假时限


请假事由


相关部门

主要负责人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副县长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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