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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任务落实的通知

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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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安委办发〔2022〕10号

翼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任务落实的通知

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临安办发〔2020〕120,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圆满收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照清单逐项落实政府安委办编制了《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1)乡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照清单,认真梳理任务落实情况,按照对已有成效的要巩固提升对已经破题的要深入攻坚对没有破题的要重点突破的原则,积极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生效。对未完成的任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

二、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清单中已完成项目,在进展情况栏中填“20××年××月已完成,简述完成情况,并附佐证资料目录”(示例:见序号22),按序号整理好资料备查;对未完成的项目,每月17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月具体工作安排,每季度最后1个月要分析原因,提出下季度工作打算,倒排工期,有序推进任务落实。

三、加强协调强化督导安委办将通过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等方式,掌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工作落实。为加强沟通协调,请乡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填报《企业主体责任专题联络员表》,于2022年3月25日报县安委办邮箱

邮  箱:sxlfycawb@163.com

  1.翼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任务清单

2.企业主体责任专题联络员

                     翼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

翼城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部门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进展情况

(一)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2

督促指导企业强化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3

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督促指导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二)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5

督促指导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1年底前


6

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对违规挪作他用,以及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发生事故等后果依法依规惩处。

工信、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7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工信、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8

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9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法查处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10

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督促指导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教育、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工信、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11

督促推动各类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自评工作。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三)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2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辨识安全风险,并对其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13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1年底前


14

督促指导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15

督促指导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16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四)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7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18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0年底前


19

督促指导乡镇和各类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1年底前


(五)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20

督促指导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21

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宣传、工信、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工会

2022年底前


22

严格执行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应急、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能源等部门

2020年底前

2020年12月已完成

1.《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的通知》(临安办发〔2020〕128号)

23

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将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24

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0年底前


25

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2年底前


26

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0年底前


27

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应急、人社

2022年底前


28

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

应急

2021年底前


29

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应急

2022年底前


(六)

落实保障措施




30

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2022年底前


31

督促指导乡镇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2022年底前


32

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2022年底前



2020年四个,2021年四个,2022年二十四个。以下为省增加项。




33

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确定类别和等级,制定包括风险所处的作业场所、风险描述、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的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现“一企一清单一张图”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2022年底前


34

已出台双重预防机制标准规范的行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未出台标准规范的,省有关部门出台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后,要严格执行并推动企业落实。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

2020年底前


35

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能源等部门,各乡镇政府

2020年底前



附件2

企业主体责任专题联络员

单位:××乡镇xx,(县××××局)

序号

单位和科(股)

姓名

职务

固话号码

手机号码

备注

1

××乡镇(局)分管领导



0357-××××××



2

××乡镇(局)联络员



0357-××××××



3







4







5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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